陕西省汉阴县西坛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代建招标
(一)、预借现金2350万元
(A部分:即现金部分,包括西坛棚户区区域内住户(城镇居民、村民、单位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及其他一些收储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支出)。付款方式:竞买保证金850万元,拍卖成交当日即转作首批合同款。为保证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剩余1500万元竞得人根据政府拆迁收储进度分批支付,城关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运作主体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资人,以保证投资人按期支付。本项目竞买准备金为650万元,投资人应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二)、工程建设投资约18500万元
西坛棚改项目需投资建设的仿古商业街、安置房以及片区内的水、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投资预算约18500万元(即B部分费用:由投资人组织资金以实物方式进行支付。)。
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仿古)87443㎡,投资金额14700万元。主要包含住宅+商铺+码头+祭祀戏台等建筑。
(2)、停车场、广场、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投资3800万元。
(3)取费标准采取陕西2013工程定额标准。
(4)、工期24个月。
1、工程代建投资款
次,棚改区工程完成基础验收后支付工程价款2000万元;
第二次,棚改区工程完成主体封顶验收后支付工程价款4000万元(工程款累计支付至6000万元);
第三次,棚改区工程完成工程投资总额的75%后再次支付工程价款4000万元(工程款累计支付至10000万元);
第四次,棚改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投资总额的95%;
第五次,剩余价款为工程质保金,竞得人负责3年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后支付完全部工程价款。
2、预借现金
次,棚改区工程完成主体封顶验收后返还50%的预借现金,即1175万元;
第二次,棚改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返还预借现金的剩余部分,即累计支付至2350万元。
(A部分:即现金部分,包括西坛棚户区区域内住户(城镇居民、村民、单位居民)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及其他一些收储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支出)。付款方式:竞买保证金850万元,拍卖成交当日即转作首批合同款。为保证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剩余1500万元竞得人根据政府拆迁收储进度分批支付,城关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运作主体在拆迁协议约定的支付日期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投资人,以保证投资人按期支付。本项目竞买准备金为650万元,投资人应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后方可获得竞买资格。
(二)、工程建设投资约18500万元
西坛棚改项目需投资建设的仿古商业街、安置房以及片区内的水、电、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投资预算约18500万元(即B部分费用:由投资人组织资金以实物方式进行支付。)。
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仿古)87443㎡,投资金额14700万元。主要包含住宅+商铺+码头+祭祀戏台等建筑。
(2)、停车场、广场、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投资3800万元。
(3)取费标准采取陕西2013工程定额标准。
(4)、工期24个月。
1、工程代建投资款
次,棚改区工程完成基础验收后支付工程价款2000万元;
第二次,棚改区工程完成主体封顶验收后支付工程价款4000万元(工程款累计支付至6000万元);
第三次,棚改区工程完成工程投资总额的75%后再次支付工程价款4000万元(工程款累计支付至10000万元);
第四次,棚改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投资总额的95%;
第五次,剩余价款为工程质保金,竞得人负责3年内的工程质量维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后支付完全部工程价款。
2、预借现金
次,棚改区工程完成主体封顶验收后返还50%的预借现金,即1175万元;
第二次,棚改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返还预借现金的剩余部分,即累计支付至2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