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造价员河北省继续教育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造价管理站,华北石油造价管理站: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和中价协《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是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的,验证为不合格项,并影响其资格证书的继续使用。因此,请各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各市分段开通。
1.石家庄、邯郸、沧州、邢台、衡水、华油、辛集、迁安、宁晋、涿州、平泉、景县、魏县开通时间为2015年8月1日~10月31日。
2.唐山、秦皇岛、保定、承德、张家口、廊坊、定州开通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
(二)人员范围
持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所有造价员。
(三)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课程内容包括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三、继续教育流程
(一)造价员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
(二)各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网上继续教育权限。
(三)造价员在网络继续教育权限开通后,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满10个学时即可在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未参加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含2014年之前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开通流程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自行打印201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考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质〔2007〕124号)和中价协《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全国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继续教育是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的,验证为不合格项,并影响其资格证书的继续使用。因此,请各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各市分段开通。
1.石家庄、邯郸、沧州、邢台、衡水、华油、辛集、迁安、宁晋、涿州、平泉、景县、魏县开通时间为2015年8月1日~10月31日。
2.唐山、秦皇岛、保定、承德、张家口、廊坊、定州开通时间为11月1日~12月31日。
(二)人员范围
持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所有造价员。
(三)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课程内容包括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河北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三、继续教育流程
(一)造价员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填写并打印《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
(二)各设区市、县(市)造价管理站对造价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通网上继续教育权限。
(三)造价员在网络继续教育权限开通后,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hin***.cn)造价员继续教育系统,在线参加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系统对造价员所学课程自动累计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满10个学时即可在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资格证书验证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未参加2014年度造价员继续教育及未取得“201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含2014年之前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开通流程同上)。补考人员可在补考合格后自行打印2014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