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解答
一、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之后扩大了商标权的主体范围,赋予了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取消了过去对经营范围及、、报刊杂志商标所需特殊要求的限制,同时允许共有商标注册申请。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按所属国可以分力两种:国内申请人与外国申请人。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申请商标注册,当然去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人
《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对于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时视同国内申请人;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有一点需要注意,尽管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但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同样可以申请。
(三)共同申请人
除了单一申请人外,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人中可以全部是国内申请人或全部为国外申请人,也可以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
实践中,在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它相关事项,办理手续时,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是参照“外国申请人”办理的。
二、注册商标常见问题
1、已拿到商标局下发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否表明已经拥有商标权?
不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就会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代理公司。《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除此之外,不产生、也不代表其他任何商标权利,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注册。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后,你所申请的商标能否核准注册仍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即可能被核准注册、也可能因为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冲突而被驳回。
2、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可以,但是有一定限制。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下列四种情况,可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1)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负责人的身份证;
b.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申请注册商标
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合伙人的身份证;
b.营业执照;
c.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注册商标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签约人身份证;
b.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经营者的身份证;
b.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一)国内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自然人
自然人是人在法律上的称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即公民。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利申请商标注册,当然去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人
《民法通则》中“法人”的定义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二)外国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其所属国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对于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时视同国内申请人;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则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有一点需要注意,尽管商标法中只提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但实践中,外国其他组织同样可以申请。
(三)共同申请人
除了单一申请人外,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人中可以全部是国内申请人或全部为国外申请人,也可以既有国内申请人,也有国外申请人。
实践中,在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它相关事项,办理手续时,港澳地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是参照“外国申请人”办理的。
二、注册商标常见问题
1、已拿到商标局下发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是否表明已经拥有商标权?
不是。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就会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代理公司。《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除此之外,不产生、也不代表其他任何商标权利,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注册。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后,你所申请的商标能否核准注册仍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即可能被核准注册、也可能因为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冲突而被驳回。
2、个人可以注册商标吗?
可以,但是有一定限制。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否则不予受理。对于下列四种情况,可以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
(1)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商标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负责人的身份证;
b.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申请注册商标
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合伙人的身份证;
b.营业执照;
c.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申请注册商标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签约人身份证;
b.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a.经营者的身份证;
b.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