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注劳动法的仲裁争议律师
成功案例:
格通律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工程公司被诉2.3余万仅支持一千多元
本所于2016年4月接受朝阳区某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周XX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周XX于2014年12月29入职该公司,担任维修,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1月25日安排周XX出差,其均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排,2016年3月1日公司向周XX邮寄了一份《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随后周XX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公司支付其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工资10862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1250元;2014年12月29曰至2016年3月1日未休年假工资1034元,共计23146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制订有效的诉讼策略,指导公司准备相关证据,凭借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开庭经验,终仲裁庭仅支持其未休年假工资1260.91元,其他请求全部驳回。
格通律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工程公司被诉2.3余万仅支持一千多元
本所于2016年4月接受朝阳区某工程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周XX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周XX于2014年12月29入职该公司,担任维修,公司于2016年1月20日、1月25日安排周XX出差,其均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排,2016年3月1日公司向周XX邮寄了一份《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随后周XX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公司支付其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8日工资10862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1250元;2014年12月29曰至2016年3月1日未休年假工资1034元,共计23146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制订有效的诉讼策略,指导公司准备相关证据,凭借良好的专业水平和开庭经验,终仲裁庭仅支持其未休年假工资1260.91元,其他请求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