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搜索

发布

拖欠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能够主张吗?

区域:
北京 > 海淀 > 北太平庄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海淀区苏州街29号维亚大厦1201室(海淀办公室)
现实中经常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许多朋友都知道通过劳动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一般来说,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劳动者辛辛苦苦工作的报酬,都会获得仲裁委的支持,很多人能够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就心满意足了。其实,还有一点往往被大家所忽视,就是我们不仅可以主张拖欠的部分,还可以主张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拖欠了劳动者10000元,那么个人其实是可以主张12500元的。这一点,原劳动部所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是不是劳动者主张了,就会获得支持呢?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首先,25%的经济补偿金带有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质,是对劳动者未及时获得报酬的补偿。但是在实际中,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很多,有的是恶意拖欠,有的可能确实是因为经营不善,这一点,单位在仲裁庭上的举证和陈述很重要。司法实践中,如果单位承认确实拖欠工资,而且愿意支付,那么这一项请求可能就不会获得支持。而且,法律上的无故拖欠工资,是指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如果只是比预期发放工资的日子晚几天,也不会获得支持。
另外一点,根据新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劳动仲裁委联合颁发的会议纪要,劳动者如果想主张25%的经济补偿金,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85条,先经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未经处理的,请求会被驳回。所以,如果劳动者想这一主张获得支持,必须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以上内容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相关信息
大兴-亦庄
10小时前
海淀-中关村
14小时前
石景山-玉泉路
1天前
海淀-中关村
1天前
海淀-航天桥
2天前
海淀-中关村
2天前
海淀-定慧寺
3天前
海淀-中关村
3天前
查看更多北京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41009)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