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搜索

发布

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

区域:
北京 > 西城 > 德胜门
类别:
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B座17层
离婚案件的开庭审理程序
一个诉讼离婚的案件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做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法院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包括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二种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所以离婚案件一般以公开审理为原则,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后意见。法庭辩论后,法院应当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联系方式:
公司: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Q Q : 22761799
  微 信: jinbiaols
  手 机:13651213966 \13641233762
  电 话:010-52498865
  电子邮件:wanghaiyangls@16***
  网址:http://www.jinb***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德胜凯旋大厦B座17层
相关信息
海淀-甘家口
2024-12-24
西城-展览路
2024-12-18
西城-展览路
2024-12-10
西城-西四
2024-12-05
朝阳-呼家楼
2024-12-03
朝阳-京广桥
2024-12-02
朝阳-四惠
2024-11-29
朝阳-国贸
2024-11-26
查看更多北京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4582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