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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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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海淀 > 北太平庄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北京朝阳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韩平罪律师告诉你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的。
    ( 一) 法律关系的主体
    首先指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国家。无论公民还是组织,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行为能力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 二) 法律关系的客体
    北京刑事律师韩平称,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 三) 法律关系的内容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就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韩律师(合同律师)指出法律权利是指法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了满足特定的利益而自主决定采取的一种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按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的行为或不行为的法律手段。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 在一定条件下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失都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其中,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失的法律依据;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前提条件。
转载自 国锦律师事务所 http://www.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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