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仲裁与审判衔接不畅之社会诚信缺失之痛
当前中国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劳资双方矛盾突出,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企业为了逃避用工责任,采取各种手段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有些劳动者为了达到不正当利益也会伪造证据,虚假陈述。这些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给司法机关带来新的挑战。在劳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仲裁与审判衔接不畅通的情形下,也为部分当事人留下了可乘之机。现实中,当事人钻法律空子,利用诉讼手段有意归避法律程序,如利用撤回起诉逃避仲裁程序,利用证据规则在诉讼中搞证据突袭,无形中给裁审衔接增加了难度;有的诉讼代理人虚假承诺承揽案件,当代理案件败诉时,为了转嫁风险也会假借仲裁与审判程序中的问题,分省已并白,推卸责任。因此只有仲裁与审判达到无缝衔接,理顺裁审关系,才能使这种不诚信行为失去滋生的土壤,树立仲裁与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