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专做劳动仲裁案件代理的律师事务所 擅长打劳动官司律
格通律所是北京市知名的劳动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专业服务于企业方提供劳动法代理服务,专做劳动仲裁案件代理有十几年的经验,专注于企业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用工成本控制、劳动争议解决、裁员辞退、劳动法专项培训等业务,代理企业劳资争议案件的数量稳居北京市前列,真正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减少用工风险。律所每年接待上千起劳动法问题咨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达3000多起,服务的顾问单位有上百家,近年来还处理多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律师团队有丰富的劳动争议代理十几年经验。
本所是国内律师界居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单位、“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村居行”定点服务单位、“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单位。
目前律所的业务合作伙伴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内资企业等,服务领域涉及金融、互联网、房地产、建筑工程、物业管理、新能源电力、文化传媒、保险经纪、教育科技、餐饮等行业。
部分成功案例: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保险公司与刘某一审诉56万仅支持3000元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保险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刘某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刘某于2012年5月入职,任定损中心法务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12年10月由于刘某个人能力及公司业务调整,集团公司人事部与刘某协商调动部门,并办理了相应移交,后刘某未到新岗位工作,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共计56万余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由于牵涉金额重大,代理律师从多角度制订案件诉讼策略,加上良好开庭经验,仲裁结果大胜,驳回刘某全部请求。员工不服仲裁结果上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该单位继续委托我所进行代理,仅支持返还原告刘某手机押金三千元,驳回其他请求。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科技发展公司与张某仲裁案诉26万全部驳回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仲裁一案。张某诉称其于2012年9月3日入职该公司,任职销售一职,于2014年5月30日辞职后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6万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订诉讼策略,充分发挥开庭经验,仲裁结果驳回其全部请求,该公司领导对此案结果非常满意。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医疗机构仲裁案诉近5万元仅支持2800元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医疗机构的委托,代理其与崔某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崔某于2013年9月入职该公司,担任口腔科医生。工作期间,崔某在为客户进行口腔过程中,先后两次出现失误导致客户投诉,给该医疗机构造成严重影响,该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崔某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倍工资等近5万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凭借良好经验劳动仲裁胜诉仅支持崔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800元,其他请求全部驳回,本裁决对公司为终局裁决。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俱乐部公司仲裁案诉49万多仅2万调解结案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谭某的劳动仲裁案。谭某称,其于2007年9月12日入职该公司,任部门经理一职,月工资为6000元,2015年11月23日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其后,谭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人民币496,435.45元。接案后,我所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经过努力于庭审中与谭某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向谭某支付人民币20,000.00元,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公司对该结果非常满意。
本所是国内律师界居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之一,是“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法律服务单位、“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村居行”定点服务单位、“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单位。
目前律所的业务合作伙伴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内资企业等,服务领域涉及金融、互联网、房地产、建筑工程、物业管理、新能源电力、文化传媒、保险经纪、教育科技、餐饮等行业。
部分成功案例: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保险公司与刘某一审诉56万仅支持3000元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保险集团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刘某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刘某于2012年5月入职,任定损中心法务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12年10月由于刘某个人能力及公司业务调整,集团公司人事部与刘某协商调动部门,并办理了相应移交,后刘某未到新岗位工作,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共计56万余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由于牵涉金额重大,代理律师从多角度制订案件诉讼策略,加上良好开庭经验,仲裁结果大胜,驳回刘某全部请求。员工不服仲裁结果上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该单位继续委托我所进行代理,仅支持返还原告刘某手机押金三千元,驳回其他请求。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科技发展公司与张某仲裁案诉26万全部驳回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张某之间的劳动仲裁一案。张某诉称其于2012年9月3日入职该公司,任职销售一职,于2014年5月30日辞职后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6万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订诉讼策略,充分发挥开庭经验,仲裁结果驳回其全部请求,该公司领导对此案结果非常满意。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医疗机构仲裁案诉近5万元仅支持2800元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医疗机构的委托,代理其与崔某之间的劳动仲裁案。崔某于2013年9月入职该公司,担任口腔科医生。工作期间,崔某在为客户进行口腔过程中,先后两次出现失误导致客户投诉,给该医疗机构造成严重影响,该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崔某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倍工资等近5万元,接案后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凭借良好经验劳动仲裁胜诉仅支持崔某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800元,其他请求全部驳回,本裁决对公司为终局裁决。
本所成功代理朝阳区某俱乐部公司仲裁案诉49万多仅2万调解结案
本所接受朝阳区某俱乐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谭某的劳动仲裁案。谭某称,其于2007年9月12日入职该公司,任部门经理一职,月工资为6000元,2015年11月23日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其后,谭某向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人民币496,435.45元。接案后,我所代理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制定诉讼策略,经过努力于庭审中与谭某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向谭某支付人民币20,000.00元,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并不再就劳动关系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公司对该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