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序开展失信借款人征信工作
根据国家互金整治办、国家整治办统一部署安排,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快推进辖内机构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进程。各区应指定部门负责失信借款人信息报送、异议和投诉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一)支持停业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支持有意愿接入人行征信,业务系统运行稳定、能够根据征信机构要求进行业务系统改造并确定专人负责系统对接、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等工作的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接入征信系统的机构应根据要求进一步规范报送的数据。
(二)持续开展复核报送失信借款人信息。支持有条件的停业机构参与失信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工作,督促机构梳理报送经过审核的、符合条件的失信借款人信息,指定的部门应加强对机构报送数据的复核。
(三)规范系统维护、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各区要督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在收到征信部门数据核查信息后,及时与相关信息主体进行沟通,认真核查异议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核查结果。
(四)完善报送机制。对于有报送失信借款人需求,业务系统完备、数据齐全,但从事这项工作确有困难的机构,可向各区指定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应对失信借款人信息报送进行审核,配合处理相关异议和投诉,并视情在系统维护方面给予一定帮助。
通过“风险信息查询”系列产品,收录的信息量远超国内其他同类裁判文书数据库,帮助金融机构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展现企业客户或个人客户的风险图谱。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信贷风险,全面提高风险管控技术和风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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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开展复核报送失信借款人信息。支持有条件的停业机构参与失信借款人信息纳入征信工作,督促机构梳理报送经过审核的、符合条件的失信借款人信息,指定的部门应加强对机构报送数据的复核。
(三)规范系统维护、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各区要督促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系统维护、异议和投诉处理工作,在收到征信部门数据核查信息后,及时与相关信息主体进行沟通,认真核查异议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核查结果。
(四)完善报送机制。对于有报送失信借款人需求,业务系统完备、数据齐全,但从事这项工作确有困难的机构,可向各区指定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应对失信借款人信息报送进行审核,配合处理相关异议和投诉,并视情在系统维护方面给予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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