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六种方法介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富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所以,立好遗嘱是避免纠纷的关键,立遗嘱要选择好方式,维护好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立遗嘱六种方法。
立遗嘱的六种方法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我们规定了以下六种:
一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
二是由遗嘱人口述、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代书遗嘱。
三是用电脑将遗嘱内容打印出来的打印遗嘱。
四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中录像是民法典中新增的形式,这种方式有利于更直观地表达遗嘱人的意见。
五是口头遗嘱,这种形式比较严格,不仅要求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同时规定在危急情况后,遗嘱人能够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归于无效。
六是公证遗嘱,就是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立遗嘱的六种方法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我们规定了以下六种:
一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自书遗嘱。
二是由遗嘱人口述、由他人代替遗嘱人书写的代书遗嘱。
三是用电脑将遗嘱内容打印出来的打印遗嘱。
四是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其中录像是民法典中新增的形式,这种方式有利于更直观地表达遗嘱人的意见。
五是口头遗嘱,这种形式比较严格,不仅要求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同时规定在危急情况后,遗嘱人能够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就归于无效。
六是公证遗嘱,就是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