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买了房,已经交了房款,钥匙也已到手,但是开发商迟迟不给办房产证。这个问题相信不少购房人都遇到过,甚至有人正在为此事烦恼。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该房产属于自己,影响正常交易生活。下面资深北京房产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买房子多年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
不给房产证,开发商已违约
房产证对于购房者来讲,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证件。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自身产权人的身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换言之,当业主手续齐全,却遭遇到开发商迟迟不给办房产证,又拒不解决问题的情况时,开发商已经涉嫌违约。
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现在,许多人买房后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那样,积极地去办理房子的房产证,甚至都没有特别在意取得房产证这个事情。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产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购房者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造成自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作为业主,对于这件事应当积极地行动起来。如果经过协商和发函后,开发商仍然拒绝解决问题,业主们不应该继续沉默下去,坚决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用法律渠道来维权
那么业主应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呢?在沟通后,开发商仍然拒绝协商解决问题。这时,业主门可以一纸诉状,以“违约”的罪名提起诉讼,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做出公正的判决,以此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39条规定,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满一年后,属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因此,当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久拖不决时,这已经涉嫌违约了,已经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业主们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依照原本购房合同上的实际规定,来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
房产证
不给房产证,开发商已违约
房产证对于购房者来讲,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证件。根据相关规定,买房人只有拿到房产证才能真正成为房屋的主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证明自身产权人的身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换言之,当业主手续齐全,却遭遇到开发商迟迟不给办房产证,又拒不解决问题的情况时,开发商已经涉嫌违约。
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现在,许多人买房后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那样,积极地去办理房子的房产证,甚至都没有特别在意取得房产证这个事情。就购房来说,只有办理了房产证后,才能真正意义上说对此房拥有了产权,这时,如果发生法律纠纷,购房者对该房的所有权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许多人只有在自己的房产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才想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没有办理房产证,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造成自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作为业主,对于这件事应当积极地行动起来。如果经过协商和发函后,开发商仍然拒绝解决问题,业主们不应该继续沉默下去,坚决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用法律渠道来维权
那么业主应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呢?在沟通后,开发商仍然拒绝协商解决问题。这时,业主门可以一纸诉状,以“违约”的罪名提起诉讼,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来做出公正的判决,以此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39条规定,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满一年后,属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购买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因此,当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久拖不决时,这已经涉嫌违约了,已经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业主们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依照原本购房合同上的实际规定,来为自己维权,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