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夫妻离婚后双方依旧有义务抚养婚生子女。相较于《婚姻法》,将会施行的《民典法》对于抚养费问题进行了更加系统明确的规定。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抚养费新规。
抚养费新规
《民典法》中抚养费问题是给予子女利益大化的原则,有关抚养费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该条明确的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费主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父母不能因为离婚而免除罪子女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条款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典法中规定,离婚双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是依据子女的需求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条件确定,一般为夫妻双方固定月收入的20%-30%。如果需要负担多个子女,则适当的上调比例,但通常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同样对子女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请求作出规定。此处的“必要”主要包含的情形有:(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此外民法典中还明确规定了抚养费诉讼,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作出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当下发生的抚养费纠纷,还是对之前拖欠的抚养费纠纷,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信之源资深北京离婚律师提醒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抚养费问题,防止后期产生不必要的抚养费纠纷。
抚养费新规
《民典法》中抚养费问题是给予子女利益大化的原则,有关抚养费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该条明确的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费主要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父母不能因为离婚而免除罪子女的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条款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典法中规定,离婚双方可以对抚养费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则由法院进行判决。抚养费的数额通常是依据子女的需求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条件确定,一般为夫妻双方固定月收入的20%-30%。如果需要负担多个子女,则适当的上调比例,但通常不会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同样对子女必要时提出增加抚养费请求作出规定。此处的“必要”主要包含的情形有:(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此外民法典中还明确规定了抚养费诉讼,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作出规定。也就是说,无论是当下发生的抚养费纠纷,还是对之前拖欠的抚养费纠纷,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信之源资深北京离婚律师提醒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抚养费问题,防止后期产生不必要的抚养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