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黄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花费
湖北荆州黄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花费,律晓宇,I5***37.7675
湖北荆州黄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花费,律晓宇,I5***37.7675
据零壹租赁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总数已达10670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66家,注册资本总计2018亿元;内资试点租赁公司240家,注册资本总计1900亿元;外资租赁公司10364家,注册资本总计2万亿元。
截至2017年底,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数量在1000家以上的省市有广东省、上海市、天津市,注册于以上三地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达7315家,占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总量的68%。其中,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多,达到3413家。
设立条件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 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 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18开年以来,已沉寂一段时日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潮”风云再起,新时达(002527.SZ)、万向控股宣布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无锡银行(600908.SH)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发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已于2016年8月获批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提上日程。
湖北荆州黄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流程及花费,律晓宇,I5***37.7675
据零壹租赁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总数已达10670家,其中,金融租赁公司66家,注册资本总计2018亿元;内资试点租赁公司240家,注册资本总计1900亿元;外资租赁公司10364家,注册资本总计2万亿元。
截至2017年底,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数量在1000家以上的省市有广东省、上海市、天津市,注册于以上三地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达7315家,占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总量的68%。其中,注册地位于广东省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多,达到3413家。
设立条件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 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 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18开年以来,已沉寂一段时日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潮”风云再起,新时达(002527.SZ)、万向控股宣布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无锡银行(600908.SH)董事会全票通过《关于发起成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将已于2016年8月获批的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