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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大望路
类别:
其他
地址:
朝阳大望路万达广场
(一)设立条件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
3.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应当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
6.要有3个经纪人(没有咱们可以提供人员)
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3.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有必要的资金。
(三)申办材料
申办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5个以上演员演出证;
4、资金信用证明;
5、演出器材设备明细;
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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