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办理劳务派遣都需要什么材料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对应的工作单位人员进行劳务,用人单位将员工外包给劳务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所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3.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4.法人身份证明。
5.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条件和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向人社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3、现场考察。在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核评估;
4、审批决定。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复审,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意见并作出是否许可决定,许可的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制作《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送达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诉权。
办理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去核查实际经营地址,对经营场所布置也有要求。
每个区域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政策不同,所需材料都不一致,我们有着专业的经验,为您带来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