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后享受的权利
1、 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2、 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3、 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4、 续展权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