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的好处
整体税收筹划的案例分析如下所示:
某人造板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木纤维板(人造板)的企业,主要从当地木材加工点采购木片,通过生产加工后制成人造板出售。该公司采购的木片是由一种细小的木种加工的,该木料属于一种薪材类。由于各种原因,改变进货渠道和压低收购都不可行,而当地木材加工点都是小规模企业,其生产销售的木片只能提供由税务机关开的专用发票,抵扣3%的进项税额。同时,为了加强发展后劲,2010年公司拟延伸生产线,对其人造板进行深加工,生产家具进行销售。
一、筹划方案:
1、关于原材料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方案
公司直接收购原材料——木片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或者只能取得很少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直接收购原木?因为木片和原木属于不同的产品,木片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而原木属于初级农产品。按照现行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可按收购金额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公司改变收购渠道,到当地农户手里采购原木,然后加工木片。经详细测算,改变采购流程后,当年可节省zeng120万元。
2、委托加工免征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收购的原木是由公司自己加工成木片,还是委托当地的加工点加工?如果由公司自己设立加工厂加工木片,依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款七项之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但是这样不仅抢了当地同业加工点的市场,而且公司需要启动初加工项目投资;如果委托当地加工点加工木片,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当时的法律规定不明确。
某人造板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木纤维板(人造板)的企业,主要从当地木材加工点采购木片,通过生产加工后制成人造板出售。该公司采购的木片是由一种细小的木种加工的,该木料属于一种薪材类。由于各种原因,改变进货渠道和压低收购都不可行,而当地木材加工点都是小规模企业,其生产销售的木片只能提供由税务机关开的专用发票,抵扣3%的进项税额。同时,为了加强发展后劲,2010年公司拟延伸生产线,对其人造板进行深加工,生产家具进行销售。
一、筹划方案:
1、关于原材料进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方案
公司直接收购原材料——木片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或者只能取得很少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直接收购原木?因为木片和原木属于不同的产品,木片不属于初级农产品范围,而原木属于初级农产品。按照现行的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可按收购金额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公司改变收购渠道,到当地农户手里采购原木,然后加工木片。经详细测算,改变采购流程后,当年可节省zeng120万元。
2、委托加工免征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案
收购的原木是由公司自己加工成木片,还是委托当地的加工点加工?如果由公司自己设立加工厂加工木片,依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款七项之规定,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但是这样不仅抢了当地同业加工点的市场,而且公司需要启动初加工项目投资;如果委托当地加工点加工木片,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当时的法律规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