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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北京门诊 医疗美容针审批应提交的资料以及办理流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十八里店
类别:
代办审批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企业登陆北京市​‌‌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零售企业变更申请表》;
2.《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方式变更的: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
5.经营范围的变更:增加的经营项目必须按经营应具备的条件提供有关材料;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注册地址的变更:
(1)提交拟迁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除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外的企业,还应提交《北京市零售企业同意筹建通知书》;
(3)《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仓库地址变更的,需提交拟迁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注:申请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如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请在本行政许可事项下一同登陆办理,相同申报材料可提交一份。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标准:
1.核对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是否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2.核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4.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岗位责任人:市监督局分局受理人员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岗位职责及权限: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5.《受理通知书》、《接收材料凭证》、《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北京市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注明日期。
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及药房审批的申请流程期限:2个工作日,如果您在北京计划投资药店,在办理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协助可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专业从事药监局相关代理业务、医疗器械审批、代办北京药店审批、北京药房审批、中西医门诊审批、内科诊所审批、中医诊所审批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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