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搜索

发布

代办全国公司税务筹划合理节税

区域:
北京 > 西城 > 官园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朝阳百子湾
代办全国公司税务筹划合理节税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公告),细化了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豁免情形,明确了特殊群体汇算清缴的相关政策,规定了专项附加扣除明显错误时的处理方式。笔者提醒相关纳税人,吃透规定,提升汇算清缴质量。
注意:免于办理汇缴的规定更加明确94号公告条规定,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
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对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免除其办理汇算清缴义务:(一)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二)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提醒的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纳税人在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预扣预缴了税款。

举例来说,2019年度甲、乙、丙、丁四位居民个人的年收入均已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四位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分别为11万元、11万元、13万元、13万元。经计算,甲需要补税300元,乙需要补税500元、

丙需要补税300元、丁需要补税500元。那么,根据94号公告条规定,由于甲和乙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需要汇算清缴。丙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也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这样,只有丁需要就其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中亿信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金海商富A座812室,公司开展以下业务,公司注销、专业代办资质审批、专项审批、各种专项审批的办理。专业代办进出口许可证、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可提供专业人员)、出版物零售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可提供专业人员)、道路运输、建筑工程资质、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拍卖企业、旅行社、互联网信息icp、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器械2类、电信增值业务、电影摄制许可证。
查看更多北京公司注册/年检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596569)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