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转让
办理三类医疗器械审批对质管有什么要求
代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目录分类
北京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代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办公室库房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延期需要什么材料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质管有什么要求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代卝办可提供人员库房
三类医疗器械植入介入类质管要求
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什么条件?
三类医疗器械面积要求可提供软件库房
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三类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人员场地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可提供办公室库房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网络销售备案怎么做
三类医疗器械分类办公室库房要求
申请三类医疗器械对场地人员有什么条件
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设定的条件,经营场所和库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经营(批发)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且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二)经营(批发)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的,应配备冷库,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
(三)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所需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
7、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1.经营植介入类产品的(对应类代号为Ⅲ-6821电子仪器设备、Ⅲ-6846植入材料人工器官、Ⅲ-6863口腔科材料、Ⅲ-6877介入器材产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2. 经营一次性无菌产品的(对应经营类代号为Ⅲ-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Ⅲ-68⑥4卫生材料及敷料、Ⅲ-6865缝合材料及粘合剂、Ⅲ-6866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3.经营(零售)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应设有独立的柜台,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其中提供验配服务的,验光室(区)应具备暗室条件或满足无直射照明的条件。
4.经营除上述类代号以外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
(四)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配备与经营产品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零售)助听器的,还应设置单独(免验配助听器除外)的听力检测室、验配室、效果评估室。
代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目录分类
北京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代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办公室库房要求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三类延期需要什么材料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质管有什么要求
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代卝办可提供人员库房
三类医疗器械植入介入类质管要求
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什么条件?
三类医疗器械面积要求可提供软件库房
办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三类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人员场地要求
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可提供办公室库房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网络销售备案怎么做
三类医疗器械分类办公室库房要求
申请三类医疗器械对场地人员有什么条件
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当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设定的条件,经营场所和库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经营(批发)体外诊断试剂的,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且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二)经营(批发)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的,应配备冷库,冷库容积不得少于20立方米。
(三)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所需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
7、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1.经营植介入类产品的(对应类代号为Ⅲ-6821电子仪器设备、Ⅲ-6846植入材料人工器官、Ⅲ-6863口腔科材料、Ⅲ-6877介入器材产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
2. 经营一次性无菌产品的(对应经营类代号为Ⅲ-6815注射穿刺器械、Ⅲ-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Ⅲ-68⑥4卫生材料及敷料、Ⅲ-6865缝合材料及粘合剂、Ⅲ-6866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库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3.经营(零售)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应设有独立的柜台,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其中提供验配服务的,验光室(区)应具备暗室条件或满足无直射照明的条件。
4.经营除上述类代号以外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库房。
(四)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配备与经营产品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零售)助听器的,还应设置单独(免验配助听器除外)的听力检测室、验配室、效果评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