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北京疑难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吊销注销
北京公司注销税务和注销工商登记可以同时进行吗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F款,缴销发P、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Z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F款,缴销发P、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Z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的,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F款,缴销发P、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Z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F款,缴销发P、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Z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