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要求I代办前海外资公司注册
杨:135 2889 2217 腾博国际是深圳专业办理前海公司注册机构、一直以来主营前海公司注册服务、前海企业入区申请、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转让、前海内外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转让、转让前海金融服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办理、前海物流公司、科技研发类企业入驻前海,专业性强,已成功为上百家企业办理入园批复。联系人杨小姐135 2889 2217 微信、Q Q:2446165463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进一步加快我省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广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着提高,基本形成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为龙头、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为支撑、粤东西北有关城市积极参与的融资租赁发展格局,广东融资租赁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形成服务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全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高地。
办理深圳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深圳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代办、深圳外资商业保理公司代办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申报程序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深圳融资租赁公司、南沙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条件(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详细中方股东要求和外方股东要求请咨询杨135 2889 2217)
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关于广东省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相关措施 南沙、前海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要求条件,办理程序详细更多信息请咨询杨小姐 135 2889 2217
1.促进产融结合。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码头、机场枢纽、铁路公路、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矿业园区建设。鼓励融资租赁业服务于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与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汽车制造、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重点行业深度融合。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与交通运输、邮政通信、水电气供给、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公共交通和公务用车等领域提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租赁物范围扩大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行业的生物资产。探索开展文化产业、居民家庭消费品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开展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文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2.发展跨境租赁。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及装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带动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船舶以及国外先进设备,扩大进口。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的海外租赁,与工程承包企业合作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援外工程建设。推动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海外投资项目公司对接,提供相关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去开展跨境兼并,培育跨国融资租赁企业集团。(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3.服务中小微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以租代售”、“以租代购”等方式实现机器换人和设备更新改造,缓解产业升级的融资压力。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推进融资租赁公司与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进一步加快我省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广东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目标
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着提高,基本形成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为龙头、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为支撑、粤东西北有关城市积极参与的融资租赁发展格局,广东融资租赁业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形成服务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全球的融资租赁业发展高地。
办理深圳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深圳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代办、深圳外资商业保理公司代办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申报程序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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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关于广东省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相关措施 南沙、前海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要求条件,办理程序详细更多信息请咨询杨小姐 135 2889 2217
1.促进产融结合。积极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码头、机场枢纽、铁路公路、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矿业园区建设。鼓励融资租赁业服务于我省重大发展战略,与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汽车制造、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重点行业深度融合。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参与交通运输、邮政通信、水电气供给、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在公共交通和公务用车等领域提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服务。鼓励融资租赁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农业大型机械、生产设备、加工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将租赁物范围扩大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行业的生物资产。探索开展文化产业、居民家庭消费品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开展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文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2.发展跨境租赁。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及装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带动出口,开拓国际市场。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飞机、船舶以及国外先进设备,扩大进口。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海外施工企业合作开展施工设备的海外租赁,与工程承包企业合作参与重大跨国基础设施项目、援外工程建设。推动融资租赁公司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海外投资项目公司对接,提供相关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有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去开展跨境兼并,培育跨国融资租赁企业集团。(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3.服务中小微企业。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以租代售”、“以租代购”等方式实现机器换人和设备更新改造,缓解产业升级的融资压力。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推进融资租赁公司与创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合作,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