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申请材料的新要求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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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的特许人拟获取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应当向市商务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许人备案申请书。
(二)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
(三)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店铺分布情况表。
(四)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5)。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
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的,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需提交)。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当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
(十)特许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十二)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十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十四)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十五)市商务委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在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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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备案的特许人拟获取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号和密码,应当向市商务委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许人备案申请书。
(二)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表。
(三)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店铺分布情况表。
(四)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5)。
(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
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的,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需提交)。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当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
(十)特许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十二)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十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十四)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十五)市商务委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在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