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行社经营地址变更完旅行社许可证需要变更吗
北京旅行社公司在变更完旅行社许可证后,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旅行社在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变更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变更材料: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等。
提交变更申请:前往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领取新许可证:审核通过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颁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确保变更后的旅行社名称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变更事项。
保持营业场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变更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变更材料: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及修正案、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等。
提交变更申请:前往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提交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与领取新许可证:审核通过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颁发新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注意事项
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确保变更后的旅行社名称符合相关规定。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合作伙伴变更事项。
保持营业场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