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价回收消费卡 收购广聚福消费卡
北京高价回收消费卡 收购广聚福消费卡
TEL:137-1776-6121 Q Q:2648-146-295
消费卡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储值卡,储值资金安全可靠。
消费卡卡内金额可在本网数千家精选商户通用。
特价商品无需网站支付购买,持卡到店,刷卡消费 即可享受。
消费卡产品包括消费记名卡、消费不记名卡。
消费卡产品消费范围为:在消费卡网站公示的所有特约折扣商户、商场、超市等。
客户可以使用现金、支票、电汇、刷卡四种支付形式到消费卡销售地点或使用网银在消费卡网站申请购买消费卡。
现金支付卡面将在第二天启用;支票、电汇支付卡面将在款项到帐后的第二天启用。
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消费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消费卡1万元(含)以上的,应当实名登记。
不记名消费卡单张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消费卡单张面值不超过5000元。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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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卡产品消费范围为:在消费卡网站公示的所有特约折扣商户、商场、超市等。
客户可以使用现金、支票、电汇、刷卡四种支付形式到消费卡销售地点或使用网银在消费卡网站申请购买消费卡。
现金支付卡面将在第二天启用;支票、电汇支付卡面将在款项到帐后的第二天启用。
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消费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消费卡1万元(含)以上的,应当实名登记。
不记名消费卡单张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消费卡单张面值不超过5000元。
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需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