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控云杉清能连徐高速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PC
苏交控云杉清能连徐高速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PC施工总承包招标
日 期:2017年9月25日
招标编号:JITC-1703AS2109
1、受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苏交控云杉清能连徐高速刘集、敬安、大沙河、议堂、邵楼、港头、青山泉、东海、锦屏山9个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造优质的投融资平台、全国领先的路桥管理服务平台、行业领先的实业发展平台。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于2016年成立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入清洁能源行业,并以此为平台,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积极探索“交通+光伏”高速路网清洁能源体系,促进交通绿色发展。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
项目位于江苏省连徐高速服务区内,拟利用服务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预计总安装容量1437kW。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报批等工作。(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临时及性设施、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3)配电室工作:包括设备改造、照明、视频监控、防雷接地、并网接入、运维管理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5)光伏厂区工作:施工前屋面清理、防水处理及其他相关施工前期准备(包括物料堆放等),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厂区防雷接地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铝合金支架、电缆、桥架(兼备检修通道功能)、组件清洗系统等主要设备(其中组件招标方负责采购)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6)其他辅助设施工作:包含必要备品备件、运维工器具、消耗品、办公设备等;(7)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以及景观的拆除和还建及修复,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包含原厂房屋顶)。(8)并网及达标验收工作:负责系统试运行、性能试验、240小时考核运行、竣工验收前的运维工作以及质保期内因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负责办理初设审查、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以及政府、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如防雷检测、消防验收、质量检查等)。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各类培训、咨询服务。 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终实现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的光伏发电项目至少5个;
3.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冻结;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时起(北京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5: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为现金或者电汇。若为电汇购买,请将电汇底单、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项目名称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公开开标仪式将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
日 期:2017年9月25日
招标编号:JITC-1703AS2109
1、受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苏交控云杉清能连徐高速刘集、敬安、大沙河、议堂、邵楼、港头、青山泉、东海、锦屏山9个服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打造优质的投融资平台、全国领先的路桥管理服务平台、行业领先的实业发展平台。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于2016年成立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入清洁能源行业,并以此为平台,致力于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和运营管理,积极探索“交通+光伏”高速路网清洁能源体系,促进交通绿色发展。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以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投资建设。
项目位于江苏省连徐高速服务区内,拟利用服务区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预计总安装容量1437kW。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前期相关报批等工作。(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包括工程一切险,施工临时及性设施、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3)配电室工作:包括设备改造、照明、视频监控、防雷接地、并网接入、运维管理等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5)光伏厂区工作:施工前屋面清理、防水处理及其他相关施工前期准备(包括物料堆放等),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厂区防雷接地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铝合金支架、电缆、桥架(兼备检修通道功能)、组件清洗系统等主要设备(其中组件招标方负责采购)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6)其他辅助设施工作:包含必要备品备件、运维工器具、消耗品、办公设备等;(7)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以及景观的拆除和还建及修复,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包含原厂房屋顶)。(8)并网及达标验收工作:负责系统试运行、性能试验、240小时考核运行、竣工验收前的运维工作以及质保期内因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负责办理初设审查、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整套启动验收等手续办理以及政府、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如防雷检测、消防验收、质量检查等)。为本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技术、各类培训、咨询服务。 项目交付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售后服务,直至项目竣工等工作,终实现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的光伏发电项目至少5个;
3.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查封、冻结;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9月25日上午8:30时起(北京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下午5:00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可为现金或者电汇。若为电汇购买,请将电汇底单、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投标人联系方式和项目名称以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7、公开开标仪式将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地点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