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1、《物业管理概论》;2、《物业管理法规(上、下)》;3、《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5、《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6、《房屋设备基本知识》。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
三、方法与步骤:
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组织行业相关专家上课并将重点进行辅导,采用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招生、培训工作常年进行,请学员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含报名费、认证费、证书工本费等)1100元。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团体优惠。
凭退伍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证之一可享受优惠价1000元。
五、报考资料:
3张一寸免冠近照。
任职证明一份。(加盖红色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六、根据建设部建教培号文件,对于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证书的相关人员三年内证书进行复检,可以随同企业经理培训班一同报名。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1、《物业管理概论》;2、《物业管理法规(上、下)》;3、《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5、《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6、《房屋设备基本知识》。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
三、方法与步骤:
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组织行业相关专家上课并将重点进行辅导,采用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招生、培训工作常年进行,请学员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含报名费、认证费、证书工本费等)1100元。欢迎各单位组织集体或个人报名,团体优惠。
凭退伍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证之一可享受优惠价1000元。
五、报考资料:
3张一寸免冠近照。
任职证明一份。(加盖红色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六、根据建设部建教培号文件,对于已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岗位证书的相关人员三年内证书进行复检,可以随同企业经理培训班一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