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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下半年的相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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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自学考试的材料 一、自考性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自考特点 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是国家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单科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度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及课程的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效益性。对个人讲,参加自考相比进入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投入的资金要少,是一条投入少、效益高、接受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径。 三、毕业待遇 198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并且,自考文凭还获得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认可,还互认学分。 四、报考条件 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入户,可在异地报考毕业),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待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给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情况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 五、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的意义 1、可以大大节约个人教育成本,加快个人成才速度。由于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低,在校学生在接受普通教育的同时参加自学考试,可以以很低的教育投入达到理想的受教育目的;又由于是同时接受普通教育和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多数学生可以在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同时取得高一级别的自学考试学历、同一级别的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从而节约个人受教育时间,加快了成才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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