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构改革筑牢国家治理基础
税务机构改革筑牢国家治理基础
作者:李万甫 来源:瞭望
日前,中央审议通过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级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次税务机构改革,既涉及税收管理制度的进一步理顺,也涉及税收职能职责的进一步优化,同时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必将载入新中国税收发展史册,谱写新时代税收事业发展新篇章。
“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大举措
此次税务机构改革,体现出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配置税收职责、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关系,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大举措。
其一,深化税务机构改革,是夯实国家治理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新定 位的重大制度安排,将其纳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中部署,彰显出税务机构改革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足够分量和应有地位,显著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其二,包括税务机构改革在内的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深化税务机构改革,顺应了社会关注和人民意愿,拥有广泛民意基础。同时也必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增加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三,深化税务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税费遵从和增强税费确定性,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开道。
其四,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着力解决了税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职责交叉和效能不高等问题,破解了现行两套征收机构并存所带来的诸多弊端,也顺应了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和现代财税体制构建的需要,将极大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推动税收征管模式创新发展,必将筑牢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财力保障基础。
其五,《改革方案》确立了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从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收入管理、经费保障体制、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央地税务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重要内涵,优化了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既是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地税机构改革各方面,也是重塑税务系统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税收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筑牢国家财力可持续增长根基
伴随着近日税务机构挂牌的平稳有序、圆满完成,标志着深化税务机构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后续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办税避免了“两头跑”,不需要再接受两头管、两头查,不再会出现标准、无所适从,纳税的确定性明显增强,有效降低了纳税遵从成本,提升纳税获得感。
按照《改革方案》的规定,逐渐把非税收入也纳入税务纳税征管体系,税收和非税收入将统一由税务部门组织征管。原来税收之外的诸多收费项目分散在各个部门组织征缴的,其规范性较差、随意性较大、确定性不强等,社会各界一直反映强烈,改革呼声很高。将非税收入统一归口由税务机关征缴,将使非税收入的征管在制度层面更具规范性,在执行层面更具刚性,为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奠定基础。
随着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合并顺利完成,逐步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对税务部门构建新型税费征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业务平台统一,将彻底解决原有的两个部门信息整合利用效率问题,“金税三期”系统的整合力度将会极大增强。同时将非税收入纳入征管系统,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覆盖涉税与非税征管和风险管控平台,税务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更加丰富了,对组织涉税收入、非税收入形势的研判,乃至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都具备了足够的基础数据支撑。
可以说,税务部门的聚财能力增强了,国家财力的保障性作用得以提升,筑牢了国家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
助力提升国家税收治理水平
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场触及利益、触及灵魂的国家治理的重大变革,任何领域或层面的改革都必须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提升国家各个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早在2015年10月中央下发的《方案》就明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确定了新时代税收的战略定 位,也为深化税收各方面改革指明了方向。
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纳入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层面统筹谋划,从着眼于发挥好税收治理的支柱性地位的战略高度有序推进,着力在重塑税收征管新体制的构造上下功夫,打造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税收治理模式。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是国税地税机构的简单合二为一,而是从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完善税收征管机制、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推动构建新时代财税体制着手,牢固树立并贯彻“优化协同”的理念,以有效提高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着眼于未来税收治理模式的科学定 位,注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的税收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覆盖税收治理领域的各个方面,构成一项结构复杂、关联紧密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性设计方案、渐进式改革路径、稳步性有序推进的基本思路,正确处理好近期改革与长远规划、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机构整合与职责优化的关系,切实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体制保障。
为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以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为核心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构建科学完备的财税体制,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治理水平,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序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必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水平,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征管保障。
比如,营改增试点改革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举措,不仅极大增强了税收制度供给质量,显著提升了税收治理的制度支撑基础,而且也直接触动了既有的税收征管格局,体现出税收征管顺应税制改革之需,从而助推了目前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的全面展开。
再比如,以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直接税改革将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而直接税改革涉及的计税收入和财产,流动性强,分布不均衡,单纯依靠原有的地方税务机构的征管系统,无法实现有效的税源监管,这已成为推进直接税改革的“瓶颈”。原有的国税地税征管格局严重制约了税制改革深化和现代财税制度的构建,如果不能够有效解决这一征管机制的缺陷,直接税改革难以推进和全面展开。因此,深化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必须相向而行,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改革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基于此,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是顺应税制改革深化的必然选择,唯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征管对税制改革落地实施的“保驾护航”作用。
作者:李万甫 来源:瞭望
日前,中央审议通过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级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次税务机构改革,既涉及税收管理制度的进一步理顺,也涉及税收职能职责的进一步优化,同时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必将载入新中国税收发展史册,谱写新时代税收事业发展新篇章。
“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大举措
此次税务机构改革,体现出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配置税收职责、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关系,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重大举措。
其一,深化税务机构改革,是夯实国家治理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新定 位的重大制度安排,将其纳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中部署,彰显出税务机构改革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足够分量和应有地位,显著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其二,包括税务机构改革在内的机构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深化税务机构改革,顺应了社会关注和人民意愿,拥有广泛民意基础。同时也必将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增加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其三,深化税务机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税费遵从和增强税费确定性,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开道。
其四,深化税务机构改革,着力解决了税务机构设置不够科学、职责交叉和效能不高等问题,破解了现行两套征收机构并存所带来的诸多弊端,也顺应了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和现代财税体制构建的需要,将极大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推动税收征管模式创新发展,必将筑牢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财力保障基础。
其五,《改革方案》确立了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从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收入管理、经费保障体制、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明确了央地税务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重要内涵,优化了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既是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地税机构改革各方面,也是重塑税务系统党的领导体制机制,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税收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筑牢国家财力可持续增长根基
伴随着近日税务机构挂牌的平稳有序、圆满完成,标志着深化税务机构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后续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办税避免了“两头跑”,不需要再接受两头管、两头查,不再会出现标准、无所适从,纳税的确定性明显增强,有效降低了纳税遵从成本,提升纳税获得感。
按照《改革方案》的规定,逐渐把非税收入也纳入税务纳税征管体系,税收和非税收入将统一由税务部门组织征管。原来税收之外的诸多收费项目分散在各个部门组织征缴的,其规范性较差、随意性较大、确定性不强等,社会各界一直反映强烈,改革呼声很高。将非税收入统一归口由税务机关征缴,将使非税收入的征管在制度层面更具规范性,在执行层面更具刚性,为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奠定基础。
随着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合并顺利完成,逐步推进非税收入划转,对税务部门构建新型税费征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业务平台统一,将彻底解决原有的两个部门信息整合利用效率问题,“金税三期”系统的整合力度将会极大增强。同时将非税收入纳入征管系统,有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覆盖涉税与非税征管和风险管控平台,税务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更加丰富了,对组织涉税收入、非税收入形势的研判,乃至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都具备了足够的基础数据支撑。
可以说,税务部门的聚财能力增强了,国家财力的保障性作用得以提升,筑牢了国家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
助力提升国家税收治理水平
当前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一场触及利益、触及灵魂的国家治理的重大变革,任何领域或层面的改革都必须坚持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提升国家各个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早在2015年10月中央下发的《方案》就明确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确定了新时代税收的战略定 位,也为深化税收各方面改革指明了方向。
此次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纳入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层面统筹谋划,从着眼于发挥好税收治理的支柱性地位的战略高度有序推进,着力在重塑税收征管新体制的构造上下功夫,打造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税收治理模式。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是国税地税机构的简单合二为一,而是从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完善税收征管机制、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推动构建新时代财税体制着手,牢固树立并贯彻“优化协同”的理念,以有效提高税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着眼于未来税收治理模式的科学定 位,注重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的税收治理体系,全方位提升税收治理能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权力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覆盖税收治理领域的各个方面,构成一项结构复杂、关联紧密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统筹性设计方案、渐进式改革路径、稳步性有序推进的基本思路,正确处理好近期改革与长远规划、整体设计与分步实施、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机构整合与职责优化的关系,切实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体制保障。
为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保驾护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以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为核心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基础性工程。对于构建科学完备的财税体制,充分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治理水平,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有序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必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水平,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为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征管保障。
比如,营改增试点改革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举措,不仅极大增强了税收制度供给质量,显著提升了税收治理的制度支撑基础,而且也直接触动了既有的税收征管格局,体现出税收征管顺应税制改革之需,从而助推了目前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的全面展开。
再比如,以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为主要内容的直接税改革将是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内容。而直接税改革涉及的计税收入和财产,流动性强,分布不均衡,单纯依靠原有的地方税务机构的征管系统,无法实现有效的税源监管,这已成为推进直接税改革的“瓶颈”。原有的国税地税征管格局严重制约了税制改革深化和现代财税制度的构建,如果不能够有效解决这一征管机制的缺陷,直接税改革难以推进和全面展开。因此,深化税制改革与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必须相向而行,有机结合,才能形成改革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基于此,推进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改革,是顺应税制改革深化的必然选择,唯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征管对税制改革落地实施的“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