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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司股权增资未分配利润如何缴纳个税有什么差异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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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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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个案例,如李总控有甲乙两家公司100%的股份,其中甲公司净资产1000万元,注册资本2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0万元;乙公司净资产300万元,注册资本1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评估价值350万元。现李总决定将其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李总需要从乙公司拿走2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差异?
这里进行股权增资及未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增资前就分红
李总先对乙公司200万元进行股东分红,然后再以(350-200)150万元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
1、增值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李总在此环节中应涉及到两次个人所得税,一是李总在分红环节应当缴纳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以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增资,实际上就是李总将其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甲公司,李总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税)=200*20%=40万元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150-100)*20%=10万元
共计所得税50万元,当然增资行为还需要缴纳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
(二)增资后再拿分红
李总就将乙公司的股权以350万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增资后李总通过甲公司获得乙公司2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1、增值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同样是需要涉及两次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一是李总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后获得乙公司留存的200万元未分配利润,虽然从甲公司分红到乙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李总分红时仍需要缴纳分红税20%;二是股权增资同样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税):200*20%=40万元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350-100)*20%=50万元
个人所得税共计90万元,同样印花税万分之五。
股权增资实际就是股权转让行为,受益人缴纳的税收科目是一样的,但是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式不同,受益人的受益不同,先分配后转让更利于受益人。一般涉及到股权转让,股息分红等个人所得税基本不用说,都是要按照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地方园区税收政策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不要求费用票等情况直接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对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销售额500万内的个人所得税0.5%-2.19%之间,加增值税等综合税率3%内完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完税直接公转私利润分配。
个人业务大厅个人代开(普票),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0.5%(经营所得),无需注册,无需汇算清缴,方便快捷解决费用票缺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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