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善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做核定征收,实际上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前几年在上海、山东等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数不胜数,这些地方也是出了名的“税收洼地”,当时这几个地方都是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都是可以核定的,这使得很多企业都去享受过该政策。
但是好景不长,随着上海今年一月发布的信息,在今年注册的小规模企业不得核定,并且在今年的8月份取消了对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接着就是山东、江苏、江西、很那等地的税务机关进行一轮严查,各种涉嫌偷税漏税以及发票违规的企业被查处,让核定征收成为了企业避之不及的话题。
但是核定征收的政策并没有全面取消,而且使用了核定征收政策的企业也有很多合规的企业。毕竟这个政策既然能够存在那么多年,肯定也是由存在的必要性的,不可能被一棒子打死。但是不管政策怎么变化,核心的还是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发票能够和业务相对应!
目前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只针对在园区成立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现在基本在全国都不能核定了,毕竟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涉及到的资金比较大,风险更不能把控。那么在应用核定征收政策的时候就需要了解这个政策以及这个政策的载体,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情况。
目前核定征收是有两种核定方式的,一种是定额核定,也就是直接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6%,加上增值税与附加税,综合税负目前为1.66%,这个不管是开票100万还是500万税负都是一致的!
还有一种是定率核定,也就是核定行业利润率10%,然后再去对照五级累进制表格,比如说开票额为100万,那么核定10%后就为10万,然后将这10万在五级累进制中进行对照,计算具体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一般开票额100万到五百万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大概在0.89%~2.09%,加上现在增值税1%与附加税0.06%,综合下来在3%左右。
那么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又有哪些呢?
优点:1.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法人,所有权高度统一,企业的情况一目了然,对于体量小但经营比较复杂的主体公司成员来说是有利的。
2. 税种少,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并且在法人将对公账户的资金提取出来的时候不需要额外缴纳分红税和个税,相对来说财务做账核算的时候比较简单。
3. 核定征收后,税率极低!
缺点:1.法人有无限连带责任!
2. 无法对外扩张或者其他融资
3.一年只有500万的营业额额度,营业范围不多。
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都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分包企业本身的业务,所以整体来说优势还是要大于劣势的!想要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关注我的公众号《懂税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