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哪些行为一定不能做
现在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虽然核定之后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更低,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并不是没有风险的,以下几种行为就会让个人独资企业出现较大的风险。
一是业务与人员情况不匹配
在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也就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一年有个几百万的业务也算是不错的了,而且业务肯定是慢慢经营的,如果说一次性就做几百万的业务,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即使是年底回款比较多,也不可能一年都不经营,一经营就开几百万的票出去吧。而且个独的资金流水过大,也会引起相应的监管。
第二种就是虚开
虚开不仅是个人独资企业会面临的问题,一些有限公司在业务不真实的情况下,找其他企业开票,这也是属于虚开。现在的每一笔业务的真实性都是能够查到的,所以企业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企业一直通过买票来解决企业的问题,税务没有时间预警,并不是无视企业的这些行为,到了税务开始清查的时候,只要拿不出相应的证据链,那么企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缴滞纳金罚款都还算是好的了。所以企业不管做什么业务,都要尽量保证三流一致,这才是安全的做法。
第三种是企业的经营范围广
有的企业在成立之初的时候,想着万一之后要做哪个业务呢,所以就不自觉地会多添加经营范围。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本身的企业规模就比较小,经营范围过多,反而不合理。
第四种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公转私的账户不是法人的账户
个人独资企业在产生利润之后,缴纳完相应的税款之后,是可以直接将公户中的资金转到法人的私卡中的,不需要额外缴纳分红税。但是要注意的是,只能转到法人的私卡中,不能转到其他人的私卡中。现在从公账转到个人的私卡都是会受到监管的,不管金额大小,都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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