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益慈善基金会成立分支机构的条件 基金会一手操办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基金会分支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并有足够条件能够开展公益活动;
(五)有独立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与当地分支机构组织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1.有独立的运作能力:如果基金会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就必须要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当地民政局登记注册;
2.有合法经营范围和条件;SSTJQYFWYXGSCZ
3.能够开展与本基金会业务相关内容并能够保证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具体业务;
4.有符合规定年龄的工作人员。另外基金会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才可以开展相关活动,并且能够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符合相应要求,比如说设立在当地,并且将服务范围确定为当地民众所熟知以及接受民众和机构的监督等三个方面。
(二)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四)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并有足够条件能够开展公益活动;
(五)有独立的经费来源,能够保证与当地分支机构组织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我们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1.有独立的运作能力:如果基金会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就必须要具备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当地民政局登记注册;
2.有合法经营范围和条件;SSTJQYFWYXGSCZ
3.能够开展与本基金会业务相关内容并能够保证在其业务范围内开展具体业务;
4.有符合规定年龄的工作人员。另外基金会还需要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才可以开展相关活动,并且能够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需要符合相应要求,比如说设立在当地,并且将服务范围确定为当地民众所熟知以及接受民众和机构的监督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