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申请免税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资金来源及使用、公益活动及非营利活动明细;
(5)上一年度工资薪金专项报告,包括工资制度、员工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员工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的员工);SSTJQYFWYXGSCZ
(六)上一年度有资质中介机构认证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事业发展或非营利活动材料;
(八)财税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新成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提供本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材料和本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本条第(6)项、第(7)项规定的材料。
本通知自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财税〔〕同时废除13号)。
外地到成都工作,如何申请免税?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法律分析:经省(含省)以上登记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向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资格,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材料。经市(地)级、县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向当地市(地)级、县级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资格,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材料。财税部门根据上述管理权限,联合审核确认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资格,并定期公布。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合格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办理非营利性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收入除与组织有关的合理费用外,所有用于公益或非营利性事业的登记批准或公司章程;(4)财产及其成果不用于分配;(5)组织取消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行政机关转让给具有相同组织性质和目的的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资者不保留或享有投资组织的财产权;(7)工资和福利支出控制在规定比例内,组织财产不得变相分配。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资金来源及使用、公益活动及非营利活动明细;
(5)上一年度工资薪金专项报告,包括工资制度、员工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员工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的员工);SSTJQYFWYXGSCZ
(六)上一年度有资质中介机构认证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事业发展或非营利活动材料;
(八)财税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新成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提供本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材料和本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本条第(6)项、第(7)项规定的材料。
本通知自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财税〔〕同时废除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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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法律分析:经省(含省)以上登记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向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资格,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材料。经市(地)级、县级登记机关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应当向当地市(地)级、县级税务机关申请免税资格,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有关材料。财税部门根据上述管理权限,联合审核确认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资格,并定期公布。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合格的非营利性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办理非营利性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收入除与组织有关的合理费用外,所有用于公益或非营利性事业的登记批准或公司章程;(4)财产及其成果不用于分配;(5)组织取消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或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行政机关转让给具有相同组织性质和目的的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资者不保留或享有投资组织的财产权;(7)工资和福利支出控制在规定比例内,组织财产不得变相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