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成功案例分析,其实没你想象中那么难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不需要在美国有雇主、可自己提出申请、没有移民排期、允许加速审理、办理周期短、全家移民,多项独特优势吸引了全世界各国顶尖人才,包括中国。
近两年,包括商业等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士,纷纷前来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那么什么叫符合条件?很多人觉得EB-1A项目“高大上”,非名人或者明星不能申请,其实这是对EB-1A的误解。我们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吧。
首先,什么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
新华移民专家表示,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是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的优先移民类别:
·属于领域内的顶尖人才
·杰出具有持续性
·来美国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利益
特点:目前无需等待移民排期;无需美国雇主;对年龄、学历、行业无限制。
其次,对EB-1A我们有哪些要纠正的错误观念?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请?
其实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对应的是我们中国人所知道的“行行出状元”,任何领域的顶尖专家,美国都会发放绿卡欢迎您的到来。
如何证明申请人符合移民局的规定,这里需要移民文案团队具备一定的办案技巧。够专业、够水准的移民文案,能够帮助原本尚未符合移民局条件的申请人成功地拿到EB-1A杰出的认定。
举个例子:一位做得不错的吸尘器老板,你可以说他是一个的领导,或者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是一名清洁品专家。要是每项拆开来说,很难证明这位客人的杰出,但要是我们改变角度,将领域缩小至中国日用品清洁发明专家的领导者,那就大有希望。
二:“十选三”如何准确界定?
如果申请人符合项获得过国际大奖的条件,那么直接可以被认可为杰出人才获得批准;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国际大奖,那需要参考移民局第二项的10项要求来做判断,达到3条及以上即可。
然而“十选三”并不是简单的做加法将条件逐一叠加,这是一门做案子的艺术。你可以只符合一项条件就够,也可以符合了三项还是被拒绝。同一个申请人,不同的人来做会有不同的结果。以下为大家分享一些高难度的成功案例,来看看这“十选三”是如何来选择的。
再次,我们来解读EB-1A十项标准要点及成功案例秘诀分享
什么是EB-1A“十选三”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
4. 评审所属行业内他人工作;
5. 在本行业内有重大贡献;
6. 著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
8. 在知名机构/团体中担任领导或要职;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注意: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证明,同样可考虑。
项、杰出奖项
要求申请人凭借杰出能力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奖项。该奖项无需是顶尖级的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这类奖项无需“十选三”)。
普通获奖,除证明获奖之外,还需要证明奖项在行业领域里的重要性、评选标准、主流媒体的、主办方的知名度、候选人标准、评选的地理范围、每年评出的奖项数量、以往的获奖者是否知名等。
另外,申请人必须是奖项的获奖者,如果是团体奖项授予给单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认可。
成功案例1:上海厨师申请EB1A,初提交证据证明凭借厨艺在上海获得多个奖项,但移民局质疑该申请人所获奖项为当地或地区性奖项。后上诉成功获批。
上诉焦点1:上海这座城市的定 位,由此推导出在上海所获奖项具有全国或国际认可度。
上诉焦点2:“热菜”系列奖项的重要性,通过说明中国菜系,从而赢得了移民局的认可。
总结:对于EB-1A申请,申请人所从事行业并不重要,只要能证明在所属领域是顶尖人才。
成功案例2:政府官员举办海边游泳活动、做综合教育探讨,因此得到了几个地区奖项,表彰他做出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事情。终获得批准。
总结:获得奖项并不是课本中的那么死板,得到政府的一项提级加薪或赢得一个地区性的比赛都有可能符合这个条款。
第二项、领导或关键角色
一般来说,机构规模需要够大;若具有知名度,小型或新设公司也可,但公司盈利不多或在行业内没有影响力,则不适合。另外,若申请人的职位不够高,就算所在机构为知名机构,也不符合。不同案例的情况不一,因此这取决于律师如何为你分析。
领导角色和关键角色间的主要区别:领导角色强调申请人在机构中所担任的职位,在组织结构图中的位置和相应的职责;
关键角色强调申请人在机构中的贡献、影响力和作用。移民局认为一个机构里所有的职位都是很关键的,光是证明这个机构为何设这一职位没有意义,重点是证明申请人在机构里是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人物,对于机构的获奖、革新、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功案例1:马戏团表演者拿到杰出人才绿卡
某马戏团的一位表演者破了一项世界纪录,但移民局拒绝因为不认为他在马戏团担任的是一个重要角色,他既不是领导也没有做任何的贡献就是在马戏团表演。上诉时,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为他的表演才让马戏团成功发扬光大。所以他担任了一个重要职位的关键角色,符合后所需的一个条款得到杰出人才绿卡。
成功案例2:公司高管获批EB1A
一位公司主管曾经带领一家公司做出非常棒的业绩,后来跳槽到了目前的单位。现在申请杰出人才时,需要之前那家公司的推荐信,但那家公司五年前已经倒闭无法提供需要的推荐信。如何弥补?用其他报章杂志来佐证他当主管对公司的贡献。
总结:不轻易气馁是成功的一大秘诀,多用其他的补助文件来证明领导角色关键人物。如果移民局要求的文件提供不了,应灵活变通,用申请人的其他适当文件补强。
第三项、协会成员
对于加入的协会有要求。如果是通过基本的考试或比赛、或缴纳会费就可以加入的协会,此类通常不被认可。移民局比较看重的声誉高的协会成员身份,这类协会通常只能通过特别邀请、同行推荐和杰出成就认可方能加入。
加入历史较长且知名的机构是,团体人数越少越好。若在协会拥有级别或职位,将大有帮助。移民局一般要求提供入会章程、或者是证明审查入会资格的人员资历。
成功案例1:柔道运动员上诉成功:凭借一篇报导其获奖的
一位柔道选手申请EB1A,可利用的资料非常少,有的就是一篇报导证明他赢了一个三级的比赛,但不是奥利匹克级别。由于资料少,初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在收到补件、之后被拒绝、后上诉成功。上诉成功的关键是证明了参加国家柔道队就是协会证明,没有比这个协会更难加入的了,只有全国棒的柔道选手才能加入这个柔道队。由于后满足了奖项、媒体、专业协会会员这三项,移民局批准了他的EB-1A杰出人才申请。
第四项、对申请人的报导
媒体报导须聚焦申请人及其工作,可接受的媒体类型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上文章等。
已发表材料很容易获得;报纸和网上文章更容易,只要申请人足够杰出。
移民局对此根据申请人职业提出不同要求。例如,若申请人从事娱乐行业,任何主要媒体就其本人和业绩所作出的报导为有用。对于学术领域,研究人员和学者经常发表成果,这些都属于这一要求的考虑范围。
成功案例1:设计总监上诉成功:一篇文章报导了75位设计总监,如何突显自己很重要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多篇文章都不合格,并非以申请人为中心。上诉时,申请人表示,即使不是讲他的专访,也足够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篇。相关网上文章在不同页面提及75名不同的个人。该文章包含他的一张照片并说明其在公司担任设计总监一职,并就其工作和成就予以详细说明。但该文章并不仅仅涉及申请人,还就其姓名或项目作出说明。该文章包含有关申请人及其工作的足够主要信息,移民局终认为与申请人有关。申请人还提供了相关信息以表明,发表材料的来源是访问量高的商业网站。对此,申请人发表材料的主要焦点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该发表材料来自于重要媒体源,且文章就申请人及其工作作出了深入介绍。
成功案例2:马倌上诉成功:赛马获奖被报导,竟也成功满足要求
起初移民局认为整篇几乎都是在讲马,马倌的名字和背景只是提了一下,所以不算是对他的专访,所以拒绝他的移民申请。马倌上诉,争辩说马不可能自己长大,赛马取得好成绩是因为我养马养的好,然后上诉成功。
马倌提供相关证据表明,英国的两位重要马赛人物在他的马赢得比赛后都采访过他,且采访在重要的网站上直播。该网站的重要马赛报导拥有数百万观看者,这就满足了重要媒体这一要求。
第五项、评审工作
申请人在所属行业评审他人工作。许多顶尖专业人员都需要或受邀加入专家组并评定其他人的工作,这是很多行业的惯例。申请人须凭借其资质和成就入选评审席;并非所有人都能担任评审。
评审内涵和外延:竞赛评委、受邀专家组、入选评审席等。
成功案例1:体操教练上诉成功:提供体操协会信函,教练执照证明其评审资格、并且实际参与了评审工作。
该体操教练起初遭拒绝的原因是因为他当评审只证明了多难当评审,他有资格当评审,但是他没有证明他参与了评审。体操教练表示他的这个行业没办法去证明确实有当评审,因为这是机密。
上诉时,申请人出示了一份由体操协会提供的信函,该信件列明了申请人参与担任评审的六项国家体操比赛。这一证据加上其之前提交的文件表明,申请人确有在相同或关联行业参与评审其他人的工作。
总结:仅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参加评审远远不够;申请人还需证明其确有在多个需要他评审他人工作的场合参与评审。
成功案例2:学者型政府官员:跨领域参与了五项评审。
这位政府官员在拿到了教育博士之后,常常评审的文章都是哲学系、管理系、社会学系,和他的领域真是大大的不同。他评审的文章,和他自己出版的文章,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怎么证明他是教育界的评审专家?律师想到的是:一位真正厉害的教育学者,就是需要了解哲学、管理学、还有社会学,结果证明是可行的,送件后一天就获得了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批准。
第六项、原创贡献
要求在其领域有重大贡献,原创贡献针对不同人群有所不同。例如,科学家或发明家,原创贡献可以是发明、专利;艺术家——重要作品展示;教师——重大影响的独特的教学系统和方法。
移民官员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独立证据以表明申请人对其所属领域的贡献;而该等贡献须为重要贡献。而重要贡献则对应极为主观的问题。我们须发掘尽可能多的客观证据,而这初并不明显。
推荐信、意向书的作用:
为此,申请人可提供所属行业的其他专家所提供的推荐信,以表明其工作和/或成就;推荐信应强调申请人的贡献对于其所属行业的影响。但要求对申请人的重大贡献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说明,而不是泛泛而谈,没有文件支持的空话。
申请人还可就其申请提交一份意向书,以说明其对于申请通过后的打算。申请人可在意向书中说明其对于行业的贡献、其所作贡献对于行业的影响以及将来可能对美国带来的益处。
成功案例1:音乐制作人上诉成功:参与制作一张获奖专辑,其中两首歌曲备受赞誉
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制作了一张成功且颇受好评的唱片。尽管她并非制作人,但她在唱片制作和成功大卖方面起的作用符合原创贡献,提供了媒体对自己的专访;此外,她的作品在电视节目、广告中使用,知名度很高。另外,她还参与了电影表演、与知名艺术家一同表演,终上诉的移民局认定申请人属于她所在领域的顶尖人才。
成功案例2:大学老师:创新教学和新式智慧教育技术对于全国教育领域的重大影响
这位老师除了其他符合的材料,只缺来目的提供不了。解决方案是,把银发族的网络教学带回美国。虽然美国每一个大学几乎都有网络教学,但是非常少的教学有提供给银发族。美国的银发族越来越多。
这位老师的智慧教育包括采用创新教学和学习方法、为学生定制学习计划并将智慧教育融入学区、大学和老年中心。智慧教育计划所取得的结果将成为范例并将潜在地影响世界上数百万人,申请人通过证明其教育改革定制计划将对其所在领域带来重要影响,得到了移民官的认可,所以也得到批准。
第七项、出版物
发表在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包括书籍、期刊、报刊、网上文章等,要求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不是大众读物。
有多位作者的出版物,申请人仍可以符合此项条件。合著的书中的章节也可以,只要申请人是该章节的作者并且具有重大意义。不包括编辑同行刊物。
作品的覆盖范围越广,知名度越高,越好。例如,出版教科书就可以,但写极少人阅读的博客就不行了。许多申请人错误地认为,编辑或同行评阅期刊也属于这一范畴,但其实是术语“评审”部分而非出版部分。
因此单靠出版作品还不够判断,采取两步法:步,申请人是否有发表作品;第二步,申请人在发布作品领域是否具有重要影响。
第八项、高薪
此处所说高薪应与所属领域挂钩,仅限于相同领域的薪资比较;
移民局未设定高出一般收入的薪资比例,该比例视不同行业而定,但至少是一般薪资的1倍半以上。以工资、薪金、佣金或奖金形式收入的款项均可纳入此项的评估范围。
以下是一些高薪示例:
1. 财经工作者
·平均工资 尼泊尔卢比14,000($136.47美元)/月
·申请人– 尼泊尔卢比75,000($731.07美元)/月
2.金融人士
·平均工资120万人民币($183,1661.36美元)/年
·申请人 180万人民币($274,742.05美元)/年
3. 研发主管
·平均工资 $ 50,583.30 USD/年
·申请人 $ 441,948.75 USD/年
4.教师
·平均工资 $ 12,862 USD/年
·申请人 $ 58,306.45 USD/年
第九项、商业成功
这一要求仅针对艺术表演人员
·申请人无需为直接演出者;重要的是申请人对于商演成功起到的作用
·与商业成功的关联越紧密,则越有可能满足这一要求
第十项、作品展示
此处的展示,包括:博物馆的艺术展、时装秀展、音乐会、舞台剧等。一般来说需要是知名的展览,但法规未提及必须达到哪个级别的知名度。申请人作品须作为主要展示作品。
成功案例1:建筑师成功获批:作品系展览的主要部分,未要求展览的知名度。
这份申请虽然没有提供任何材料说明这个展览的重要性,但是因为他的文件足够证明他非常杰出,移民局也批准了杰出人才移民的绿卡。
移民局综合考虑:
(1)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能力,即“领域中的少数顶尖人才”;和
(2)已获得国家或国际声誉,且成就已在领域中获得认可。通过他的广泛专业经历,加上作品获得高度认可、获得展示并获得多项奖项,申请人表现出作为建筑师的杰出能力。
成功案例2:发明人:专利或发明如有参展,也可以满足此项。
这位发明家在全世界做了各式各样的发明,赢了奖项。发明在很多地方都进行了展览。因此向移民局提供的很多文件证明展览都是有关于这位客人的发明。同样也是快速获得批准。
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对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除了自身的条件,为您做案子的移民机构是否专业,是否实力过硬以及有没有实操经验,这都会影响到终的审理结果。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美国移民局眼中的“杰出人才”?先让资深的专业移民机构为您“把把脉”吧!
近两年,包括商业等各界符合条件的人士,纷纷前来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那么什么叫符合条件?很多人觉得EB-1A项目“高大上”,非名人或者明星不能申请,其实这是对EB-1A的误解。我们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吧。
首先,什么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
新华移民专家表示,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是针对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的优先移民类别:
·属于领域内的顶尖人才
·杰出具有持续性
·来美国后有意继续在你所属的领域工作、并且将为美国带来利益
特点:目前无需等待移民排期;无需美国雇主;对年龄、学历、行业无限制。
其次,对EB-1A我们有哪些要纠正的错误观念?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请?
其实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对应的是我们中国人所知道的“行行出状元”,任何领域的顶尖专家,美国都会发放绿卡欢迎您的到来。
如何证明申请人符合移民局的规定,这里需要移民文案团队具备一定的办案技巧。够专业、够水准的移民文案,能够帮助原本尚未符合移民局条件的申请人成功地拿到EB-1A杰出的认定。
举个例子:一位做得不错的吸尘器老板,你可以说他是一个的领导,或者是一个发明家,或者是一名清洁品专家。要是每项拆开来说,很难证明这位客人的杰出,但要是我们改变角度,将领域缩小至中国日用品清洁发明专家的领导者,那就大有希望。
二:“十选三”如何准确界定?
如果申请人符合项获得过国际大奖的条件,那么直接可以被认可为杰出人才获得批准;如果申请人没有获得过国际大奖,那需要参考移民局第二项的10项要求来做判断,达到3条及以上即可。
然而“十选三”并不是简单的做加法将条件逐一叠加,这是一门做案子的艺术。你可以只符合一项条件就够,也可以符合了三项还是被拒绝。同一个申请人,不同的人来做会有不同的结果。以下为大家分享一些高难度的成功案例,来看看这“十选三”是如何来选择的。
再次,我们来解读EB-1A十项标准要点及成功案例秘诀分享
什么是EB-1A“十选三”要求?
申请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 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2. 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3.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导过该外籍人士及其相关工作;
4. 评审所属行业内他人工作;
5. 在本行业内有重大贡献;
6. 著作在国内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艺术展览中展出;
8. 在知名机构/团体中担任领导或要职;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成功。
注意:如果与上述规定中的十项标准不符,若具有同等重要的其他证明,同样可考虑。
项、杰出奖项
要求申请人凭借杰出能力获得全国性或国际承认的奖项。该奖项无需是顶尖级的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这类奖项无需“十选三”)。
普通获奖,除证明获奖之外,还需要证明奖项在行业领域里的重要性、评选标准、主流媒体的、主办方的知名度、候选人标准、评选的地理范围、每年评出的奖项数量、以往的获奖者是否知名等。
另外,申请人必须是奖项的获奖者,如果是团体奖项授予给单位的,通常不被移民局认可。
成功案例1:上海厨师申请EB1A,初提交证据证明凭借厨艺在上海获得多个奖项,但移民局质疑该申请人所获奖项为当地或地区性奖项。后上诉成功获批。
上诉焦点1:上海这座城市的定 位,由此推导出在上海所获奖项具有全国或国际认可度。
上诉焦点2:“热菜”系列奖项的重要性,通过说明中国菜系,从而赢得了移民局的认可。
总结:对于EB-1A申请,申请人所从事行业并不重要,只要能证明在所属领域是顶尖人才。
成功案例2:政府官员举办海边游泳活动、做综合教育探讨,因此得到了几个地区奖项,表彰他做出了一些比较有意义的事情。终获得批准。
总结:获得奖项并不是课本中的那么死板,得到政府的一项提级加薪或赢得一个地区性的比赛都有可能符合这个条款。
第二项、领导或关键角色
一般来说,机构规模需要够大;若具有知名度,小型或新设公司也可,但公司盈利不多或在行业内没有影响力,则不适合。另外,若申请人的职位不够高,就算所在机构为知名机构,也不符合。不同案例的情况不一,因此这取决于律师如何为你分析。
领导角色和关键角色间的主要区别:领导角色强调申请人在机构中所担任的职位,在组织结构图中的位置和相应的职责;
关键角色强调申请人在机构中的贡献、影响力和作用。移民局认为一个机构里所有的职位都是很关键的,光是证明这个机构为何设这一职位没有意义,重点是证明申请人在机构里是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人物,对于机构的获奖、革新、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功案例1:马戏团表演者拿到杰出人才绿卡
某马戏团的一位表演者破了一项世界纪录,但移民局拒绝因为不认为他在马戏团担任的是一个重要角色,他既不是领导也没有做任何的贡献就是在马戏团表演。上诉时,提供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因为他的表演才让马戏团成功发扬光大。所以他担任了一个重要职位的关键角色,符合后所需的一个条款得到杰出人才绿卡。
成功案例2:公司高管获批EB1A
一位公司主管曾经带领一家公司做出非常棒的业绩,后来跳槽到了目前的单位。现在申请杰出人才时,需要之前那家公司的推荐信,但那家公司五年前已经倒闭无法提供需要的推荐信。如何弥补?用其他报章杂志来佐证他当主管对公司的贡献。
总结:不轻易气馁是成功的一大秘诀,多用其他的补助文件来证明领导角色关键人物。如果移民局要求的文件提供不了,应灵活变通,用申请人的其他适当文件补强。
第三项、协会成员
对于加入的协会有要求。如果是通过基本的考试或比赛、或缴纳会费就可以加入的协会,此类通常不被认可。移民局比较看重的声誉高的协会成员身份,这类协会通常只能通过特别邀请、同行推荐和杰出成就认可方能加入。
加入历史较长且知名的机构是,团体人数越少越好。若在协会拥有级别或职位,将大有帮助。移民局一般要求提供入会章程、或者是证明审查入会资格的人员资历。
成功案例1:柔道运动员上诉成功:凭借一篇报导其获奖的
一位柔道选手申请EB1A,可利用的资料非常少,有的就是一篇报导证明他赢了一个三级的比赛,但不是奥利匹克级别。由于资料少,初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在收到补件、之后被拒绝、后上诉成功。上诉成功的关键是证明了参加国家柔道队就是协会证明,没有比这个协会更难加入的了,只有全国棒的柔道选手才能加入这个柔道队。由于后满足了奖项、媒体、专业协会会员这三项,移民局批准了他的EB-1A杰出人才申请。
第四项、对申请人的报导
媒体报导须聚焦申请人及其工作,可接受的媒体类型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上文章等。
已发表材料很容易获得;报纸和网上文章更容易,只要申请人足够杰出。
移民局对此根据申请人职业提出不同要求。例如,若申请人从事娱乐行业,任何主要媒体就其本人和业绩所作出的报导为有用。对于学术领域,研究人员和学者经常发表成果,这些都属于这一要求的考虑范围。
成功案例1:设计总监上诉成功:一篇文章报导了75位设计总监,如何突显自己很重要
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多篇文章都不合格,并非以申请人为中心。上诉时,申请人表示,即使不是讲他的专访,也足够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篇。相关网上文章在不同页面提及75名不同的个人。该文章包含他的一张照片并说明其在公司担任设计总监一职,并就其工作和成就予以详细说明。但该文章并不仅仅涉及申请人,还就其姓名或项目作出说明。该文章包含有关申请人及其工作的足够主要信息,移民局终认为与申请人有关。申请人还提供了相关信息以表明,发表材料的来源是访问量高的商业网站。对此,申请人发表材料的主要焦点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该发表材料来自于重要媒体源,且文章就申请人及其工作作出了深入介绍。
成功案例2:马倌上诉成功:赛马获奖被报导,竟也成功满足要求
起初移民局认为整篇几乎都是在讲马,马倌的名字和背景只是提了一下,所以不算是对他的专访,所以拒绝他的移民申请。马倌上诉,争辩说马不可能自己长大,赛马取得好成绩是因为我养马养的好,然后上诉成功。
马倌提供相关证据表明,英国的两位重要马赛人物在他的马赢得比赛后都采访过他,且采访在重要的网站上直播。该网站的重要马赛报导拥有数百万观看者,这就满足了重要媒体这一要求。
第五项、评审工作
申请人在所属行业评审他人工作。许多顶尖专业人员都需要或受邀加入专家组并评定其他人的工作,这是很多行业的惯例。申请人须凭借其资质和成就入选评审席;并非所有人都能担任评审。
评审内涵和外延:竞赛评委、受邀专家组、入选评审席等。
成功案例1:体操教练上诉成功:提供体操协会信函,教练执照证明其评审资格、并且实际参与了评审工作。
该体操教练起初遭拒绝的原因是因为他当评审只证明了多难当评审,他有资格当评审,但是他没有证明他参与了评审。体操教练表示他的这个行业没办法去证明确实有当评审,因为这是机密。
上诉时,申请人出示了一份由体操协会提供的信函,该信件列明了申请人参与担任评审的六项国家体操比赛。这一证据加上其之前提交的文件表明,申请人确有在相同或关联行业参与评审其他人的工作。
总结:仅证明申请人有资格参加评审远远不够;申请人还需证明其确有在多个需要他评审他人工作的场合参与评审。
成功案例2:学者型政府官员:跨领域参与了五项评审。
这位政府官员在拿到了教育博士之后,常常评审的文章都是哲学系、管理系、社会学系,和他的领域真是大大的不同。他评审的文章,和他自己出版的文章,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那怎么证明他是教育界的评审专家?律师想到的是:一位真正厉害的教育学者,就是需要了解哲学、管理学、还有社会学,结果证明是可行的,送件后一天就获得了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批准。
第六项、原创贡献
要求在其领域有重大贡献,原创贡献针对不同人群有所不同。例如,科学家或发明家,原创贡献可以是发明、专利;艺术家——重要作品展示;教师——重大影响的独特的教学系统和方法。
移民官员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独立证据以表明申请人对其所属领域的贡献;而该等贡献须为重要贡献。而重要贡献则对应极为主观的问题。我们须发掘尽可能多的客观证据,而这初并不明显。
推荐信、意向书的作用:
为此,申请人可提供所属行业的其他专家所提供的推荐信,以表明其工作和/或成就;推荐信应强调申请人的贡献对于其所属行业的影响。但要求对申请人的重大贡献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说明,而不是泛泛而谈,没有文件支持的空话。
申请人还可就其申请提交一份意向书,以说明其对于申请通过后的打算。申请人可在意向书中说明其对于行业的贡献、其所作贡献对于行业的影响以及将来可能对美国带来的益处。
成功案例1:音乐制作人上诉成功:参与制作一张获奖专辑,其中两首歌曲备受赞誉
申请人与他人共同制作了一张成功且颇受好评的唱片。尽管她并非制作人,但她在唱片制作和成功大卖方面起的作用符合原创贡献,提供了媒体对自己的专访;此外,她的作品在电视节目、广告中使用,知名度很高。另外,她还参与了电影表演、与知名艺术家一同表演,终上诉的移民局认定申请人属于她所在领域的顶尖人才。
成功案例2:大学老师:创新教学和新式智慧教育技术对于全国教育领域的重大影响
这位老师除了其他符合的材料,只缺来目的提供不了。解决方案是,把银发族的网络教学带回美国。虽然美国每一个大学几乎都有网络教学,但是非常少的教学有提供给银发族。美国的银发族越来越多。
这位老师的智慧教育包括采用创新教学和学习方法、为学生定制学习计划并将智慧教育融入学区、大学和老年中心。智慧教育计划所取得的结果将成为范例并将潜在地影响世界上数百万人,申请人通过证明其教育改革定制计划将对其所在领域带来重要影响,得到了移民官的认可,所以也得到批准。
第七项、出版物
发表在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包括书籍、期刊、报刊、网上文章等,要求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不是大众读物。
有多位作者的出版物,申请人仍可以符合此项条件。合著的书中的章节也可以,只要申请人是该章节的作者并且具有重大意义。不包括编辑同行刊物。
作品的覆盖范围越广,知名度越高,越好。例如,出版教科书就可以,但写极少人阅读的博客就不行了。许多申请人错误地认为,编辑或同行评阅期刊也属于这一范畴,但其实是术语“评审”部分而非出版部分。
因此单靠出版作品还不够判断,采取两步法:步,申请人是否有发表作品;第二步,申请人在发布作品领域是否具有重要影响。
第八项、高薪
此处所说高薪应与所属领域挂钩,仅限于相同领域的薪资比较;
移民局未设定高出一般收入的薪资比例,该比例视不同行业而定,但至少是一般薪资的1倍半以上。以工资、薪金、佣金或奖金形式收入的款项均可纳入此项的评估范围。
以下是一些高薪示例:
1. 财经工作者
·平均工资 尼泊尔卢比14,000($136.47美元)/月
·申请人– 尼泊尔卢比75,000($731.07美元)/月
2.金融人士
·平均工资120万人民币($183,1661.36美元)/年
·申请人 180万人民币($274,742.05美元)/年
3. 研发主管
·平均工资 $ 50,583.30 USD/年
·申请人 $ 441,948.75 USD/年
4.教师
·平均工资 $ 12,862 USD/年
·申请人 $ 58,306.45 USD/年
第九项、商业成功
这一要求仅针对艺术表演人员
·申请人无需为直接演出者;重要的是申请人对于商演成功起到的作用
·与商业成功的关联越紧密,则越有可能满足这一要求
第十项、作品展示
此处的展示,包括:博物馆的艺术展、时装秀展、音乐会、舞台剧等。一般来说需要是知名的展览,但法规未提及必须达到哪个级别的知名度。申请人作品须作为主要展示作品。
成功案例1:建筑师成功获批:作品系展览的主要部分,未要求展览的知名度。
这份申请虽然没有提供任何材料说明这个展览的重要性,但是因为他的文件足够证明他非常杰出,移民局也批准了杰出人才移民的绿卡。
移民局综合考虑:
(1)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能力,即“领域中的少数顶尖人才”;和
(2)已获得国家或国际声誉,且成就已在领域中获得认可。通过他的广泛专业经历,加上作品获得高度认可、获得展示并获得多项奖项,申请人表现出作为建筑师的杰出能力。
成功案例2:发明人:专利或发明如有参展,也可以满足此项。
这位发明家在全世界做了各式各样的发明,赢了奖项。发明在很多地方都进行了展览。因此向移民局提供的很多文件证明展览都是有关于这位客人的发明。同样也是快速获得批准。
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对EB1A美国杰出人才绿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除了自身的条件,为您做案子的移民机构是否专业,是否实力过硬以及有没有实操经验,这都会影响到终的审理结果。想知道自己是不是美国移民局眼中的“杰出人才”?先让资深的专业移民机构为您“把把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