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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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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入户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报名人员填写《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简历和《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gongzhao@rb*** 邮箱(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所报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将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网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人数参加笔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科目
(二)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登录北京广播网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以分别占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广播网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面试及综合分数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主管单位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广播网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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