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入户,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天,即:2015年8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4日以后出生),详细条件见《2015年丰台区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入户本(如果考生为集体入户,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入户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入户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职称、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职位,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打印的社保对账单)及《劳动合同书》。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理论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4:00(120分钟)
(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考生在2015年9月下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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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入户,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天,即:2015年8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4日以后出生),详细条件见《2015年丰台区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入户本(如果考生为集体入户,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入户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入户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职称、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职位,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打印的社保对账单)及《劳动合同书》。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理论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2:00—4:00(120分钟)
(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考生在2015年9月下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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