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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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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告诉你行政主体是指享有法定的行政权, 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简言之, 行政行为的实施者即行政主体。下面我们韩平(罪律师)指出,行政主体具有如下特征:
( 1 ) 行政主体是依法成立的组织。作为行政主体的组织必须是经权力机关依法批准而成立, 这是一个组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前提条件。能够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有行政组织和社会组织, 其中, 行政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行政组织的成立应当按照行政组织法的要求, 通过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批准而设立。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成立,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由主管机关批准而设立。未经依法批准而设立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 2 ) 行政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我国的行政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 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此外, 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3 ) 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这主要是因为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能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 独立采取行政措施, 独立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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