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点击搜索

发布

北京基金会的成立条件

区域:
北京 > 门头沟 > 大峪
基金会的成立条件
成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查看更多北京其他商务服务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733149)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