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治好得快 手指的方法 亲身经历
记得刚刚发病是在我17岁那时好像应该是上高二吧~
我的家在北方那时候家庭条件有限而且没有什么营养补充的观念。我家又住在一楼有些潮湿北方的天气很寒冷我经常都是手脚冰凉的,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得的前提条件呵呵。有一天就觉得左脚大脚趾在关节和脚趾甲的地方特别痒就用右脚去踩左脚的脚趾。因为当时我们家的拖鞋是钩织的那种鞋底是白色泡沫的上面都是粗尼龙线勾的所以踩下去顿时觉得很舒爽。
那时候除了痒几乎看不见脚趾有什么异样所以都没在意。没过几天脚趾样的地方出现小红疹但是范围并不大,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就痒起来还没办法抓我以为:难道是我不好好洗脚?(那时候确实很懒)回家后我和我妈说脚痒可她一直都没当回事。小时候没有亲戚朋友得过什么大病老师又一直教育我们现在科学技术有多么多么先进,所以那时的我就天真的以为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身体的小毛病不是很在意。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概一两个月,大脚趾痒了我就抓,有时候会抓得小红疹周围出现薄薄的白色的皮屑,就像是身体的死皮一样。其实看到这里,很多病友应该知道,这是急性。处于这个阶段其实是非常容易的,用几支市面上常用的膏就可以搞定的。可是我一直到这个时候仍然对此置之不理。真蠢!
18岁那年,同一只脚的脚踝开始出现红疹,巨痒。这才发现不妙。我爸带我坐火车到近的一个市里比较的医院。当时大夫只给开了两支药膏一支是红白色的皮另一支是黄色都是说是交替使用现在记不起那两种药的名字了只记得两支一共120元呵呵。回家后两支药都乖乖的涂了。药都用完之后,有一段时间真的不那么痒了,我就放松了警惕,其实本来也没警惕过。可是没过多久,小红疹又发起来并且比原来的面积还要大。
这时我才经意识到这种疾病的顽固了,因为已经被困扰的寝食难安了。左脚五个脚趾的关节处都已经结痂,整个脚踝正面和侧面,半个脚面,及小腿下半部分也全部结痂并且流出黄色的液体。每天在睡梦中就不自觉的抓,直到把自己抓醒。袜子和秋裤都会粘在长了的地方,脱下来的时候就要扯动皮肤。一个字:疼~~~更可怕的是这之后的第二年,右脚上所有相同部位也惨遭厄运。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学习。现在看来,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阴影。这时的母亲也为我求医问药好久了。我用了更重各样膏,可是每种的结果都是一样:无法~~~
20岁(大二)的时候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上网查,偶然在一个论坛看到“疹友”们都在讨论说一种叫曾氏组方佰草膏效果不错,因为之前用过很多方法都不怎么管用,于是我也就不是那么相信。但是我又不太甘心,于是决定先购买了一盒试试。
买来后,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擦。白天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口袋里,只要去厕所,就偷偷的涂上。每天都是等到熄灯了,才敢脱衣服上床。赶在别人起来之前穿好衣服。没有一个人发现,可是我觉得好辛苦~~~不过辛苦还是值得的,还别说效果真不错,在用了一盒后,结痂的地方褪去了厚厚的一层皮。就像小时候摔倒了结痂会慢慢掉下去一样。然后露初嫩滑的皮肤。我好开心,虽然的地方还是起伏不平,但至少摸上去已经比较正常了。后来我又再订了2盒,继续使用,现在的部位已经完全好了。
想想到那时三四年都没穿过裙子,没穿过短裤。夏天,别的小女孩都打扮的像花儿一样,我却只能穿着闷闷的牛仔裤。去公共浴池,怕被同学发现。如今终于想穿什么就什么了,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大学生活了
曾氏组方佰草膏v:17776424048
————————————————————————————-所有夜晚的灯火都是连续的,贯穿了所有平常的日子;这触情的灯火又一直延伸着,从身边抵达城市的边缘。也许城市的边缘是农家、河流、山峦、田畴、牧场、树林,那里的灯火也同样正在穿透夜晚,向更远的远处伸展,无穷无尽,生生不已。
“真的像是我曾经见过的北方麦地”。在城市万家灯火的掩映中,我心中无数次地掠过这句话,而每当那时,北方广袤平原上的麦地如强烈的北风猛地向我扑来,使人透不过气。在平原上,我曾经被无边无际的麦地所震慑,在五月透亮的阳光下,我激动地想跪在麦地的中央,大喊一声“麦地”。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广阔的平原,那么撼人心魄浩瀚起伏的麦地?原来这就是老百姓的日子,深邃而又实在。接着,我看见了村庄,还有村庄上正在升起的袅袅炊烟。那一处处村庄散落在麦地的中央,好似围棋的气眼。于是,平原活了,平原上有了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酸甜苦辣、春种秋收、喜乐哀愁,有了爱恨,有了情仇,有了日子的盼头,有了万家灯火的明亮。那北方的麦地宛如城市夜晚的灯火,抽象出所有日子的形式,恰似一首经典诗歌的魅力,越过了多少个百年的时光,一如既往地使人亲近,难以割舍。
在每一个清晨,当我走向早点铺时,车水马龙的嘈杂声中,日子的河水开始在新的一天里流淌。我喜欢看这样活泼泼的早晨,在那家做牛肉面生意的面摊前,挤满了上学和上班的人,那牛肉面“一清二白三绿四红”,辣辣的,撩人食欲。据说是北方人开的面摊,他们一家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被他们称为的“南方”讨生活,将北方的饮食带到了这里。其实,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里,聚集了来自东西南北的人们,他们因种种难以确定的缘由,停留在了这个南北过渡地带,再一代又一代地生活下来,直至后,融入当地的口音,点亮属于自己的那一盏灯火。
但从老人的一次次叙述中,我一次次领略着北方的冬天和家的概念。
我的家在北方那时候家庭条件有限而且没有什么营养补充的观念。我家又住在一楼有些潮湿北方的天气很寒冷我经常都是手脚冰凉的,我觉得这些都是我得的前提条件呵呵。有一天就觉得左脚大脚趾在关节和脚趾甲的地方特别痒就用右脚去踩左脚的脚趾。因为当时我们家的拖鞋是钩织的那种鞋底是白色泡沫的上面都是粗尼龙线勾的所以踩下去顿时觉得很舒爽。
那时候除了痒几乎看不见脚趾有什么异样所以都没在意。没过几天脚趾样的地方出现小红疹但是范围并不大,有时候上课的时候就痒起来还没办法抓我以为:难道是我不好好洗脚?(那时候确实很懒)回家后我和我妈说脚痒可她一直都没当回事。小时候没有亲戚朋友得过什么大病老师又一直教育我们现在科学技术有多么多么先进,所以那时的我就天真的以为没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身体的小毛病不是很在意。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概一两个月,大脚趾痒了我就抓,有时候会抓得小红疹周围出现薄薄的白色的皮屑,就像是身体的死皮一样。其实看到这里,很多病友应该知道,这是急性。处于这个阶段其实是非常容易的,用几支市面上常用的膏就可以搞定的。可是我一直到这个时候仍然对此置之不理。真蠢!
18岁那年,同一只脚的脚踝开始出现红疹,巨痒。这才发现不妙。我爸带我坐火车到近的一个市里比较的医院。当时大夫只给开了两支药膏一支是红白色的皮另一支是黄色都是说是交替使用现在记不起那两种药的名字了只记得两支一共120元呵呵。回家后两支药都乖乖的涂了。药都用完之后,有一段时间真的不那么痒了,我就放松了警惕,其实本来也没警惕过。可是没过多久,小红疹又发起来并且比原来的面积还要大。
这时我才经意识到这种疾病的顽固了,因为已经被困扰的寝食难安了。左脚五个脚趾的关节处都已经结痂,整个脚踝正面和侧面,半个脚面,及小腿下半部分也全部结痂并且流出黄色的液体。每天在睡梦中就不自觉的抓,直到把自己抓醒。袜子和秋裤都会粘在长了的地方,脱下来的时候就要扯动皮肤。一个字:疼~~~更可怕的是这之后的第二年,右脚上所有相同部位也惨遭厄运。这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和学习。现在看来,更多的是心理上的阴影。这时的母亲也为我求医问药好久了。我用了更重各样膏,可是每种的结果都是一样:无法~~~
20岁(大二)的时候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上网查,偶然在一个论坛看到“疹友”们都在讨论说一种叫曾氏组方佰草膏效果不错,因为之前用过很多方法都不怎么管用,于是我也就不是那么相信。但是我又不太甘心,于是决定先购买了一盒试试。
买来后,晚上偷偷躲在被子里擦。白天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口袋里,只要去厕所,就偷偷的涂上。每天都是等到熄灯了,才敢脱衣服上床。赶在别人起来之前穿好衣服。没有一个人发现,可是我觉得好辛苦~~~不过辛苦还是值得的,还别说效果真不错,在用了一盒后,结痂的地方褪去了厚厚的一层皮。就像小时候摔倒了结痂会慢慢掉下去一样。然后露初嫩滑的皮肤。我好开心,虽然的地方还是起伏不平,但至少摸上去已经比较正常了。后来我又再订了2盒,继续使用,现在的部位已经完全好了。
想想到那时三四年都没穿过裙子,没穿过短裤。夏天,别的小女孩都打扮的像花儿一样,我却只能穿着闷闷的牛仔裤。去公共浴池,怕被同学发现。如今终于想穿什么就什么了,终于可以过上正常的大学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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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夜晚的灯火都是连续的,贯穿了所有平常的日子;这触情的灯火又一直延伸着,从身边抵达城市的边缘。也许城市的边缘是农家、河流、山峦、田畴、牧场、树林,那里的灯火也同样正在穿透夜晚,向更远的远处伸展,无穷无尽,生生不已。
“真的像是我曾经见过的北方麦地”。在城市万家灯火的掩映中,我心中无数次地掠过这句话,而每当那时,北方广袤平原上的麦地如强烈的北风猛地向我扑来,使人透不过气。在平原上,我曾经被无边无际的麦地所震慑,在五月透亮的阳光下,我激动地想跪在麦地的中央,大喊一声“麦地”。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广阔的平原,那么撼人心魄浩瀚起伏的麦地?原来这就是老百姓的日子,深邃而又实在。接着,我看见了村庄,还有村庄上正在升起的袅袅炊烟。那一处处村庄散落在麦地的中央,好似围棋的气眼。于是,平原活了,平原上有了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酸甜苦辣、春种秋收、喜乐哀愁,有了爱恨,有了情仇,有了日子的盼头,有了万家灯火的明亮。那北方的麦地宛如城市夜晚的灯火,抽象出所有日子的形式,恰似一首经典诗歌的魅力,越过了多少个百年的时光,一如既往地使人亲近,难以割舍。
在每一个清晨,当我走向早点铺时,车水马龙的嘈杂声中,日子的河水开始在新的一天里流淌。我喜欢看这样活泼泼的早晨,在那家做牛肉面生意的面摊前,挤满了上学和上班的人,那牛肉面“一清二白三绿四红”,辣辣的,撩人食欲。据说是北方人开的面摊,他们一家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被他们称为的“南方”讨生活,将北方的饮食带到了这里。其实,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里,聚集了来自东西南北的人们,他们因种种难以确定的缘由,停留在了这个南北过渡地带,再一代又一代地生活下来,直至后,融入当地的口音,点亮属于自己的那一盏灯火。
但从老人的一次次叙述中,我一次次领略着北方的冬天和家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