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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与公司是独立的个体搞清楚这点可避免公转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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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税小牛”专注税务筹划五年,园区招商。

公转私问题一直是企业老板避不开的话题,近年来因为公转私问题被罚的老板不在少数,简单来说就是挪用资金。很多老板都有一个误区,那就是公司是我自己的,公司的钱也应该是我自己的,花自己的钱怎么也违法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G J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公司的股东,占比大概在30%左右。其次还有许多股东,这时候在理解就不难看出资金挪用的判定了。正常来说只要是属于公司的人员,不论是股东、员工等,公司资金没有完税之前私自使用都属于挪用。也有的老板把资金借用他人,以为这样是没问题的,确实借用是可以的,但也是有着时间的限制,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或者数额很大没有超过三个月,且资金适用于投资类经活动也是属于挪用。

其实老板为什么冒着挪用的风险使用账户资金其根本原因就是税负压力大。公司的盈利老板宁愿挂在公司账户上也不应税。总的来说只要解决了税负问题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税负问题现在可行性稳定的就是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应税。

贸易类公司,正常来说大的税负压力就是增值税问题了,增值税又属于国家重点监察的税种,只有享受地方性的返税奖励,在重庆税收园区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以成本价+1的模式把货物转移到税收园区的公司,园区公司与客户进行正常合作、这样就把增值税转移到了在园区的公司进行缴纳。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奖励额度为地方留存的30%--80%。

服务类公司,正常来讲都是企业所得税的税负重。可以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户或者个独,例:某某咨询中心,某某设计中心。某某人力资源等等。享受核定征收,个税税率0.6%—1.2%基本无行业限制。小规模的个独或个体户开普票可免做增值税,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完税,资金可自由分配,没有分红税。

享受税收园区的政策,需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三流一致等,园区是很多企业的聚集地,相应地在税务监管方面也会比较严格。合理合法节税才是企业发展的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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