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容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容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9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西店村26号2单元3层D3121,法定代表人为张帆。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产品设计;摄影、摄像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