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保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根据《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6]第3号)要求,为贯彻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决定举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及其管理;
3.有限空间安全技术要求;
4.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安全生产标志、标识的使用;
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7.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安排
月初报名,月底开班。
具体日程安排开班前一周通知参加单位。
四、收费标准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培训费:1585元/人;
2、培训学时:32学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写上: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5、本人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应使用A4白色复印纸。
六、报名及培训地点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103室: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陶然亭公园北门往西一站地)。
一、培训对象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及其管理;
3.有限空间安全技术要求;
4.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5.安全生产标志、标识的使用;
6.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7.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安排
月初报名,月底开班。
具体日程安排开班前一周通知参加单位。
四、收费标准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培训费:1585元/人;
2、培训学时:32学时;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4、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写上: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5、本人近期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五、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复印件应使用A4白色复印纸。
六、报名及培训地点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103室: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路55号(陶然亭公园北门往西一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