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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优教育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合伙人性质

区域:
北京 > 朝阳 > 劲松
类别:
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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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马甸桥东路19号金澳国际大厦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开始,拿到了新教材的同学们赶紧趁热打铁,进行中级会计师的学习吧!以下是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一分钟掌握一个知识点!
2019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结论:不管如何转变,该合伙人都应该对转变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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