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民政部颁新规养老护理 调整为无学历
核心阅读:当前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增多,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远不能满足需求。对此,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新“国标”:新增养老护理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等。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
近日,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根据养老护理员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做了相应修改。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此次修改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采访。
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需求
问:人社部和民政部颁布实施2019年版《标准》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增多,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多渠道加快培养养老护理人员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人社部、民政部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做了重大修改。新修订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依据。
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
问:本次2019年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2019年版《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一方面,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一升”指的是《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一降”指的是降低了对五级/初级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要求;同时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一转型”指的是根据其他职业与养老护理员的关联性,规定护士、家政服务员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其从业年限可视为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年限,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养老护理员提供路径。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和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在养老护理员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适应居家和社区照护的巨大需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同时,在“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的管理能力。
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
问:人社部和民政部将分别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答:人社部将以2019年版《标准》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
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会同民政部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近日,人社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根据养老护理员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做了相应修改。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此次修改的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采访。
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需求
问:人社部和民政部颁布实施2019年版《标准》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答:《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增多,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多渠道加快培养养老护理人员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人社部、民政部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做了重大修改。新修订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依据。
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
问:本次2019年版《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2019年版《标准》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一方面,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一升”指的是《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一降”指的是降低了对五级/初级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要求;同时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一转型”指的是根据其他职业与养老护理员的关联性,规定护士、家政服务员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其从业年限可视为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年限,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养老护理员提供路径。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和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在养老护理员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适应居家和社区照护的巨大需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同时,在“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的管理能力。
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
问:人社部和民政部将分别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答:人社部将以2019年版《标准》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
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会同民政部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