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18年初级救生员报名时间及考点安排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广体局(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行业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厦门市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级救生员报名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
2.达到25米速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和20米潜泳(贴近池底)两项标准。
(二)中级救生员培训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在2014年及以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初级救生员证的;国家二级以上游泳运动员;本科院校游泳专业毕业;
2.达到25米速游(男子18秒,女子20秒),以及水中徒手踩水20秒两项标准。
游泳救生员.gif
二、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4月16日—20日
2.鉴定时间
(1)批次:2017年4月20日—21日
(2)第二批次:2017年4月27日—28日
3.培训和鉴定地点
(1)理论培训和鉴定:厦门市少体校多功能厅
(2)实操培训和鉴定:厦门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核认证
1.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2.经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救生员必须同时持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方可上岗就业。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31日(工作时间)
报名人数超过50名开班,每期鉴定高不超过65名。超额人数自动轮到下一期,下期培训鉴定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技能测试—缴费)
1.网上报名
(1)从丽水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网站游泳救生栏目选择2017年厦门市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端口根据提示选择报名批次后,登录到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点击“考生报名”选项,完成用户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完成后提交报名信息。
(2)24小时内通过培训基地预审核后,考生再登录该系统,打印网上报名表。
2.提交材料
携带下列材料至丽水市游管中心培训科登记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角需考生签字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原件备查);
(3)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报考中级游泳救生员的学员还需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技能测试
25米速游是培训必备基础,中心将统一安排技能测试,请报名学员按时报到并参加测试。凡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报名。
游泳救生员主要工作:
(1)对游泳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
(3)对溺水者进行现场赴救;
(4)对游泳运动中常见的运动损伤进行初步应急处理;
(5)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急救;
(6)现场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行业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厦门市初、中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级救生员报名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
2.达到25米速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和20米潜泳(贴近池底)两项标准。
(二)中级救生员培训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在2014年及以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初级救生员证的;国家二级以上游泳运动员;本科院校游泳专业毕业;
2.达到25米速游(男子18秒,女子20秒),以及水中徒手踩水20秒两项标准。
游泳救生员.gif
二、培训和鉴定的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7年4月16日—20日
2.鉴定时间
(1)批次:2017年4月20日—21日
(2)第二批次:2017年4月27日—28日
3.培训和鉴定地点
(1)理论培训和鉴定:厦门市少体校多功能厅
(2)实操培训和鉴定:厦门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三、培训内容与考核方法
选用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游泳救生员职业培训教材授课。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核认证
1.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鉴定合格者,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从业的资格凭证。
2.经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同时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救生员必须同时持有“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方可上岗就业。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0日-3月31日(工作时间)
报名人数超过50名开班,每期鉴定高不超过65名。超额人数自动轮到下一期,下期培训鉴定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技能测试—缴费)
1.网上报名
(1)从丽水市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网站游泳救生栏目选择2017年厦门市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报名端口根据提示选择报名批次后,登录到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网络管理平台,点击“考生报名”选项,完成用户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完成后提交报名信息。
(2)24小时内通过培训基地预审核后,考生再登录该系统,打印网上报名表。
2.提交材料
携带下列材料至丽水市游管中心培训科登记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下角需考生签字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原件备查);
(3)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张;
(4)报考中级游泳救生员的学员还需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技能测试
25米速游是培训必备基础,中心将统一安排技能测试,请报名学员按时报到并参加测试。凡未按时参加技能测试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报名。
游泳救生员主要工作:
(1)对游泳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
(3)对溺水者进行现场赴救;
(4)对游泳运动中常见的运动损伤进行初步应急处理;
(5)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急救;
(6)现场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