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中石油科研楼对面52亩商业用地出让公告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克土告字[2013]27号
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批准,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拍 卖
起叫价(万元)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2013PK01 吉祥路以西,兴业路以北 11895.58 商业(商办混合) 不得小于1.0,不得大于1.5 不得大于40% 不得小于25% 不得小于15米,不得大于40米 40 600 600
2013PK02 吉祥路以东、兴开路以南 23014.80 商业(商办混合) 不得小于1.0,不得大于1.5 不得大于40% 不得小于30% 不得小于15米,不得大于40米 40 1160 116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0%收取),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付清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拍卖结束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出让金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1月15日,到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或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有关竞买资料。
五、拍卖宗地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8至2014年1月15日,到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
开户单位: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林园路支行
帐 号:108207948103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和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4年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克拉玛依市昆仑路36号宝石花大酒店10楼名仕厅。
八、联系方式:
1、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32号
:0990-6878129
联 系 人:李先生 杨先生
2、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0楼B室
:15386883673
联 系 人:郭经理
3、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http://gtzyj.klmy.go***
汉海拍卖集团网网址:http://www.h***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克土告字[2013]27号
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批准,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拍 卖
起叫价(万元)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2013PK01 吉祥路以西,兴业路以北 11895.58 商业(商办混合) 不得小于1.0,不得大于1.5 不得大于40% 不得小于25% 不得小于15米,不得大于40米 40 600 600
2013PK02 吉祥路以东、兴开路以南 23014.80 商业(商办混合) 不得小于1.0,不得大于1.5 不得大于40% 不得小于30% 不得小于15米,不得大于40米 40 1160 1160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建设用地项目履约保证金按土地成交价款的10%收取),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期付清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拍卖结束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出让金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出让范围内的该地块上所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竞得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具体委托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14年1月15日,到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或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有关竞买资料。
五、拍卖宗地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也可联系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18至2014年1月15日,到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指定银行账户为:
开户单位: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林园路支行
帐 号:108207948103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和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4年1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11: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克拉玛依市昆仑路36号宝石花大酒店10楼名仕厅。
八、联系方式:
1、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32号
:0990-6878129
联 系 人:李先生 杨先生
2、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59号时代广场A座20楼B室
:15386883673
联 系 人:郭经理
3、查询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http://gtzyj.klmy.go***
汉海拍卖集团网网址:http://www.h***
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
新疆楚天汉海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