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的协议有效吗
锦盾律所张圣涛律师,以真实的当事人咨询,及律师解答,帮您深度分析借名买房的协议是否有效:
当事人:张律师,前年我用表弟的名义在郑州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表弟因为欠债,被强制执行了,我借名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张律师:你为什么要用表弟的名义买房呢?
当事人:因为我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根据郑州限购政策,不能再买第三套了。
张律师:这套房产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你表弟的房产,而被执行。
当事人:可是我和表弟之间签订了《房产代持协议》,可以证明这房子是属于我的,只是登记在表妹名下。我有支付房款的证据和协议。
张律师:虽然代持协议是你们双方自愿签署的,但因为代持的原因是你为了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尤其是你已经有两套住房后仍借你表弟的名义购房,极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行为而无效。
当事人: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都会无效吗?
张律师:根据《民法典》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法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借名买房违反的是《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规章规定。
对于违反规章的行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1条就规定了“ 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
国家的限购政策通过打击和投机性购房来遏制房价上涨,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将限购政策纳入到公序良俗,这是高法院裁判方向的转变,是国家严厉打击行为在司法领域的重要表现。
当事人:这样啊,那以后签代持协议都没有什么用了。
张律师:也不能这么一概而论,并不是所有的“借名买房”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无效。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其他原因的借名买房,比如积分不够、社保缴纳年限不够、未取得购房地入户等为满足住房刚需的情形。只要不是或投机性购房,就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法院还是会认定为有效。
河南锦盾律师事务所张圣涛律师,锦盾律师主任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房地产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案件实务经验,擅长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委托人利益大化,且通常都能取得好的结果,受到众多委托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