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大学成人继续教育专科、本科招生
一 招生对象
(1)高中起点本、专科:招收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各类人员。
(2)专科起点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社会各类人员,考生没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证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或不能网上电子注册。
二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
三 录取
1、参加统考的考生,按省招生办招生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成人高考低控制线上进行录取。
2、照顾录取按照省招生办《二Ο一三年吉林省招生报(成人招生计划专刊)》有关规定执行。
四、毕业待遇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吉林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经考试,还可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
(1)高中起点本、专科:招收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各类人员。
(2)专科起点本科:招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社会各类人员,考生没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证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或不能网上电子注册。
二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
三 录取
1、参加统考的考生,按省招生办招生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成人高考低控制线上进行录取。
2、照顾录取按照省招生办《二Ο一三年吉林省招生报(成人招生计划专刊)》有关规定执行。
四、毕业待遇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吉林省教育厅验印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经考试,还可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